加强知识产权联合保护 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作者: 蒋昊、王亚姿    发布时间:2024-03-22  访问次数:6342

 

1.jpg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近年来,咸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构建协同保护大格局,依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厚植保护创新理念

以更优知识产权保护保障新质生产力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障和支撑。”

 “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更优知识产权保护保障新质生产力更快发展。”

2.jpg          为厚植保护创新理念,3月12日,咸宁中院联合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工商业联合会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宣讲会,咸宁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合保护工作站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管2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彭学龙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严开元作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 

3.jpg          彭学龙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历程和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司法双轨制保护,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4.jpg          严开元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介绍了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数据和位次,提出了知识产权案件怎么看、怎么办的思考。

 两位专家的授课既有学术洞见又有实践智慧,让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主动问需

以能动司法服务为企业保驾护航

 “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转沟通机制,加强各职能单位的信息互通、信息共享。”

 “要进一步加大对外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宣传,提升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站的实质运行。”

5.jpg          3月7日,咸宁市第一季度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在通城法院召开。除市、县两级法院外,还邀请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等单位参会。与会人员就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向及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研讨,纷纷建言献策。

6.jpg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为企业提供清单式普法宣传、点单式法律培训和订单式法律风险防控指南,我们还创新应用‘法小二’平台为企业提供全天候的司法服务。”

 会后,咸宁市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工作人员先后到湖北平安电工、湖北玉立砂带集团、通城三毛姐食品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并当场予以解答,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深化改革创新

构建知识产权一站式多元联动保护机制

 近年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保护、能动司法、统筹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大力推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站式多元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

 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将诉前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与司法确认相结合。

 深入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联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岳九咸”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开展相关活动,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共同加强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服务等能力。

 始终坚持市县联动、部门协作,与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版权局等多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在咸宁6县市区挂牌成立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合保护工作站,把“保护站”打造成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法律咨询、需求采集、纠纷调解等服务的重要平台,织密多元化保护、全链条保护的“安全网”。

 下一步,咸宁法院将进一步加大与“岳九咸”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全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联合保护工作站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积极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咸宁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