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中院执行到位3000万元

作者: 朱艳华 郭嘉华    发布时间:2019-07-03  访问次数:6055

近日,孝感中院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梅某5年来隐匿行踪,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当地政府的积极协作下,被执行人梅某终于现身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日前3000万元的执行款顺利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孝感中院经调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梅某可供执行财产,梅某本人亦销声匿迹,故2015年11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期间,执行干警没有放下对该案的关注,不定时查询被执行人梅某的财产状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查询得知,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原股东已于2017年4月变更为梅某。孝感中院2018年1月恢复对该案的执行,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查封了梅某在置业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及置业公司位于仙桃市的4宗土地的使用权,并积极与仙桃市政府相关部门联络,终于使得被执行人梅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