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共同体建设 共同推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军一行来省法院调研

作者: 陆 明    发布时间:2024-03-01  访问次数: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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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下午,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军一行到省法院调研座谈。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军代表省司法厅对全省各级法院长期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年来,省司法厅与省法院良性互动,密切协作,针对刑罚执行、人民调解、诉源治理、复议应诉、社区矫正等重点领域共同出台了近20项制度文件,共同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共同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杨军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法院的协调联动、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化解行政争议。一是着力强化法治共同体的价值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目标同向、协作同步,共同推动建立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推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良性互动、双赢共赢的工作格局。二是着力运用好新行政复议法各项创新举措,在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做实案件引流,共同促进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实现合理增长,用好行政机关先行纠错机制,实现纠错关口前移,争取更多行政争议在执法环节得到及时化解。三是着力健全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在信息沟通交流、重要工作会商、业务培训共享、争议解决研讨、统一审理标准、协同争议解决等方面建立有效的对接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微信图片_20240301164527.jpg          游劝荣代表省法院党组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与法院系统双方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和沟通协调机制给予充分肯定,对司法行政系统对法院各方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表示感谢。他指出,长期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与法院系统作为法治共同体重要组成力量,在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基层法庭建设、人民调解、律师管理等方面工作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湖北实践,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贡献了力量。

 就进一步加强法治共同体建设,推进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沟通、交流、协作,游劝荣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全省法院行政审判部门要加强学习、跟进,更新行政审判理念,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主动支持行政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二是推动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常态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一把手出庭就是接受监督的一种姿态。”要确保行政诉讼既能“见到官”,又能“说上话”,更能“解决事”,既有利于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三是凝聚合力,进一步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一方面畅通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的渠道,支持律师依法行使职权,另一方面引导广大律师践行为民宗旨,促进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四是结合审判实际和刑罚执行现实需要,针对部分特殊刑事案件审理难、执行难问题,积极谋求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殊刑罚执行等试点工作。五是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指导下,主动融入人民调解大格局,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业务指导,做好司法确认等司法调解工作,为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纠纷,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作出积极贡献。六是加强协作协调,共同推动法治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科学把握法治宣传工作规律,做好全媒体时代人民法院的群众普法工作。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群出席会议。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夏明权介绍行政审判相关工作情况。省法院、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