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获通报表扬!湖北法院12项改革事项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2024-01-18  访问次数:7640

 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了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其中,湖北法院12项改革事项榜上有名。

 《通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突出诚信政府建设主线,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要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对照经营主体新需求、人民群众新期盼,推出更多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创新举措,积极争当改革“领跑者”,全面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

改革先行区名单

(湖北法院)

省定试点改革事项

 执前和解机制前置:青山区、老河口市、伍家岗区、监利市、钟祥市、汉川市、随州市(指导单位:省法院)

 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 汉阳区、黄陂区、宜城市、公安县、云梦县、麻城市(指导单位:省法院)

 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立案收费改革:新洲区、五峰县、沙洋县、红安县、通山县、建始县(指导单位:省法院)

 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蔡甸区、枝江市、竹溪县、江陵县、英山县、仙桃市(指导单位:省法院)

 诉讼一码通:武昌区、枣阳市、宜昌高新区、安陆市、黄州区、恩施市(指导单位:省法院)

 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江岸区、谷城县、下陆区、张湾区、华容区、巴东县(指导单位:省法院)

 建立商事纠纷“共享法庭”:硚口区、襄州区、西陵区、大冶市、丹江口市、洪湖市、东宝区、鄂城区(指导单位:省法院)

 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及处置机制:东西湖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樊城区、远安县、团风县、潜江市(指导单位:省法院)

 探索危困企业预重整拯救机制:武汉市、江汉区、秭归县、十堰市、蕲春县、来凤县(指导单位:省法院)

 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洪山区、南漳县、阳新县、沙市区、浠水县、宣恩县(指导单位:省法院)

 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江夏区、夷陵区、当阳市、房县、石首市、京山市、罗田县、利川市(指导单位:省法院)

地方自主探索的改革事项

 涉企合规审查改革:谷城县(指导单位:省法院)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