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互鉴、比学赶超,努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湖北法院院长研讨班第十五期暨结业仪式在汉举行
如何以高质量的审判工作,更好服务支点建设?围绕这一主题,4月23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院长研讨班第十五期暨结业仪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研讨班并讲话。
会议指出,举办全省法院院长研讨班是湖北法院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为全省法院更好融入和服务支点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强大动力。通过举办研讨班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使命担当,看到了差距不足,找准了努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理清了思路举措,凝聚了发展合力。
会议指出,十五期研讨班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数据、司法改革的进展成效、队伍建设的现状问题,让全省各级法院院长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有助于全省法院精准施策,作符合实际的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的瓶颈和短板。各级法院在长期司法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亮点,通过研讨为大家提供了展示交流的平台,发现了一批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亮点。通过相互比较、学习借鉴,“赛一赛、比一比、学一学”的良好氛围已然形成,在交流互鉴中深刻认识到差距与不足,真切体会到“天外有天,山外有山”、“强中自有强中手”,充分印证了关起门在办公室总觉得问题重重,深入基层走向实际都是办法。
会议要求,研讨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到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上来。全省法院干警要切实把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服务支点建设的实干、实绩、实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工作要求在湖北法院落地生根、落实见效。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不断提高把握方向、研判形势、践行宗旨的能力水平。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服务支点建设上,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助力发展、保障民生的能力水平。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狠抓司法办案上,不断提高公正裁判、实质解纷、提质增效的能力水平。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突出强基导向上,不断提高大抓基层、脱薄向强、夯实基础的能力水平。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推进队伍建设上,不断提高创先争优、锤炼本领、锻造作风的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研讨班进行系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对研讨班中大家一致认可的做法要提炼总结成可推广的经验,供全省各级法院参考借鉴,促进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提升。针对研讨班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深入剖析,明确整改要求和责任主体,建立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工作得以改进,推动湖北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为国家在长江流域设立的唯一跨省域专门法院,管辖区域覆盖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长江干线六省市,具有地域上‘跨’和业务上‘专’的特点。我们的工作思路就是围绕‘跨’和‘专’来做文章,来履职尽责。围绕‘做大做强’,抬升工作标杆,把工作目标搞科学,打造‘三区一高地’。”“武铁两级法院多项工作存在差距的主要根源在于抓落实的意识不强、抓落实的能力不足、抓落实的机制欠缺、不落实的追责缺位。近年来,武铁中院紧盯抓政治建设落实、抓司法责任制落实、抓队伍建设落实、抓规范管理落实“四个关键”,以狠抓“九分落实”努力抬升两级法院工作标杆,推动各项工作向好向优。”“2022年以来我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018件,通过繁简分流、公开开庭、庭外核实等多项举措推进实质化审理,平均审理天数从2021年的25天缩短至2024年的13天,案件质效明显提升。主要措施是以干警成长助推审执增效能,以创新精神开拓执行新领域,以院校共建注入发展新动能。”研讨班上,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群星,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薇,沙洋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陈静分别作汇报交流。
现场随机选取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老河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文辉,钟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沂,省法院督察局副局长曹亮等6名同志提问,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沙洋人民法院依次作答。
“院长研讨班既是练兵场,又是大舞台,帮助我们筑牢政治忠诚之魂;既是交流,又是互鉴,帮助我们提升审判质效之实;既能临渊羡鱼,又能退而结网,帮助我们开拓创新发展之路。鄂州两级法院将努力把兄弟法院的好经验变成我们的真行动,把研讨班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鄂州法院工作的实践效能。”“十五期院长研讨班既是培训班,也是比武台,让我们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了解基层冷暖,对自身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十五期法院院长研讨班通过跨层级、跨地域的对话,充分展现法院工作成果和亮点。”……现场随机抽选襄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鄂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义文,硚口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飚,省法院教育培训处处长邓昭玲,省法院环资庭副庭长张之婧等11名同志进行点评并结合十五期研讨班总体情况谈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作总结并提工作要求。
2024年9月,湖北法院院长研讨班开班,历时七个月,共举办15期研讨活动。
省法院班子成员、厅级干部,省法院机关各部门中层正副职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