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不愧于天 俯不怍于人

作者: 浠水法院 张露    发布时间:2018-08-14  访问次数: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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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存,浠水县人民法院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他架着一副方框眼镜,每日埋头于文书案卷中,整个人看起来有些“书呆子气”。但是,只要在他长期工作过的法庭辖区提起他的名字,许多老百姓都会竖起大拇指,连声说:“好法官、好法官!”,那么,这个看似“有点呆”的法官有何特殊之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进巴河法庭的合议室,就看到夏法官正在和书记员陈焱林拿着两本案卷在商量事情,上前询问后得知,他们是在为五日之后的外出送达做准备,这次要将两份调解书送到远在西安的当事人胡某手中,督促他履行法定义务。

今年7月初,当事人段某拿着两张债条来到法庭,希望法庭能帮他把血汗钱要回来。夏法官接待了他,通过交谈了解到:段某在2014年6月从被告胡某处承接了部分建筑劳务工程,当时胡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段某借了3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利息及时间并由胡某出具了借条。约定期限到了后段某向胡某催讨欠款,却被胡某打伤,当时双方进行了调解,胡某赔偿段某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1万元,胡某支付了2000元,剩下的又写了一张欠条。2018年2月,胡某与段某将工程款和欠款进行了重新结算,重新开具了一张4万余元的借条。两笔欠款均催讨未果,段某便将胡某诉至法院,要求胡某偿还自己的血汗钱。

了解诉请后,夏法官迅速和胡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向其转达了段某的诉求,通知胡某到庭应诉。胡某表示自己在外地承包工程,工期紧张,暂时无法回浠水,希望法庭能延迟开庭,考虑到此案债务关系清晰、证据充足,再加上原告面临的经济压力,夏法官认为此案宜快审快结,可以分开做调解工作。一方面通知原告段某到庭协商,另一方面与被告通过电话、短信联系,向其阐述法理,经过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宁可法官多跑腿,要让群众少跑路。”这是夏法官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电话、短信调解,上门做工作,到村里去巡回开庭、办案等,对他而言更是“家常便饭”。商讨完胡某的案情,夏法官将桌面案卷分类归置好,就拿起公文包向外走,准备外出送达。

公文包里有三份等待送达的文书,有的案件当事人不接电话、不来法庭也不提供邮寄地址,法庭只好按照身份信息上门找人。因巴河法庭管辖巴河、兰溪两个乡镇的民事案件,辖区总面积达386.5平方公里,总人口接近19.56万人,即便知道当事人所在的村子,想要送达成功仍需费时费力,“送达难”也成了困扰法院人的一道难题,正所谓:上门送达人难找,邮寄送达无人收,留置送达实施难,电子送达不保全,公告送达审核全。

送达路上,夏法官和我们分享了一点自己的工作经验:外出送达或办案的时候,要学会和村民拉家常,这样问路和勘情会方便一些;到当事人家中可以先夸一下房屋装修或者孩子成绩,减轻当事人心中的隔阂感和对立情绪,方便进一步的沟通和调解;与当事人接触的时候一定要依法依规办事,严守工作纪律,这样才会让当事人信服,支持法院的工作;受理案件后多想多调多做,尽量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送完三份文书再回到法庭已是下午四点多了,夏法官稍作休息后又坐回电脑前开始办公了,明天有三个庭要开,他得抓紧时间将所有资料再核查一遍,以免影响明天的开庭。这个习惯伴随了他很多年,或许正是这份细心和认真,才使得他从一名懵懂的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一位履职尽责有担当的基层法官,让他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掌声。

“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这是夏法官的小心愿,也是他毕生的价值追求。一代代的法院人就如同那一列列的“小白杨”,伟岸、正直、不屈不饶,深扎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防线上,坚守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信念,绝不半分动摇和退让。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