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公开审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作者: 吴干东 吴英    发布时间:2018-12-26  访问次数:6021

1225日上午,黄梅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以刘某伍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社会影响较大,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记者及各界人士近100人旁听了庭审。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某伍纠集本村无业青年吴某、刘某、刘某兵、冯某、吴某军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黄梅县蔡山镇地区先后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刘某伍为首,其他5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恐, 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严惩。

为确保庭审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黄梅法院刑事审判庭分管领导和成员在庭审前召开了庭前会议,调查了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明确了争议焦点和庭审的重点。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历时共三个小时,全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并顺利结束。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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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