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法院跨4省巧结案
作者: 卢宁宁 发布时间:2019-05-14 访问次数:6039
5月10日,鹤峰县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千里奔袭,穿越四个省份,蹲守五个小时,最终找到了案件的被执行人。因其未如实申报财产情况,现已被司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鹤峰法院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判决,要求刘某支付张某货款35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张某遂向鹤峰法院申请执行。后因刘某不知去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鹤峰法院于2016年9月29日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时隔三年,申请执行人张某偶然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的相关线索,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立案后,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发现刘某现居住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古市集镇。经过两天的长途跋涉,2019年5月8日上午,执行干警抵达了松阳县。为确保这次行动取得实效,执行干警精心研究制定了“凌晨计划”,执行干警于凌晨四点半前往刘某居住处踩点、蹲守。在蹲守了5个小时后,执行干警仍未发现刘某的踪迹,承办法官决定由申请人张某带着执行干警去楼内挨家挨户询问,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二楼的一户住所处,申请人张某一眼便认出了前来开门的刘某。执行干警向刘某表明身份和讲明缘由后,马不停蹄的将刘某带回鹤峰。
历经又一个千里奔波后,执行干警于2019年5月10日凌晨3时,带着被执行人刘某返回了鹤峰法院。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柯学文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