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1314”转账给婚外异性,妻子能要回这笔钱吗?

发布时间:2026-05-21  访问次数:47

编者按

日常交往里,“520”“1314” 这类带着特殊寓意的转账,常被当作情感表达的小浪漫,可一旦发生在已婚人士与婚外异性之间,就不再是简单的爱意传递,还会触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红线,衍生出财产纠纷与家庭裂痕。

近日,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向婚外异性转账具有特殊寓意的钱款,原配妻子起诉维权的案件。

婚姻的基石是忠诚与责任,夫妻共同财产不容擅自处置,公序良俗更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愿每个人都能恪守婚姻承诺,敬畏法律规定,以忠诚守护家庭圆满,以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近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配妻子张某诉“第三者”陈某返还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案。张某丈夫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向陈某转账“1314”“520”“521”元,累计转账9169元。张某发现后,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财产。

原告主张: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所有,丈夫无权单方处置,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被告抗辩:双方正常交往,不知晓其已婚身份。吴某的转账行为系自愿赠与,且金额较小,吴某有权处分。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张某的同意,在无正常经济往来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陈某,该行为侵害了张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损害了原告张某的合法权益。且吴某在已婚的情况下,仍与被告陈某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其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取得的赠与财产无合法依据,应当全部返还。

 

典型意义

本案看似一桩普通的小额财产返还案件,背后却承载着司法守护婚姻家庭健康、弘扬正向社会风尚的重要意义。

1.忠诚是婚姻的法定底色,更是婚姻的核心基石。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责任契约。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任何婚外越界的情感纠葛、违背初心的不当往来,不仅会摧毁家庭的信任根基、破坏家庭的和睦氛围,也会触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红线。

2.夫妻财产共享共护,彰显婚姻平等本质。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同打拼、经营家庭的成果,凝聚着夫妻双方的心血与付出,由双方共同所有、共同支配,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随意处置。法律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禁止单方擅自挥霍、赠与共同财产,既切实保障双方合法财产权益,也传递了婚姻平等、相互尊重的核心准则。

3.严守公序良俗红线,引导正向婚恋家庭观。司法判决驳回婚外不当赠与、支持受害方维权,并非单纯的财产纠纷处置,更是对正向婚姻价值观的鲜明倡导。法律坚决守护合法婚姻、捍卫家庭稳定,对一切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家庭关系的行为予以否定。这也警示众人,幸福婚姻贵在双向奔赴、彼此忠诚、用心经营,而非越界与放纵。

4.树立家庭责任意识,理性用心经营婚姻。美好的婚姻离不开自律与责任。身处婚姻中的每个人都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家庭观,主动划清社交边界,自觉抵制婚外不当关系。夫妻双方应加强沟通、坦诚相待,共同打理家庭事务、处置家庭财产,有效减少婚姻矛盾与财产纠纷,以自律守住初心、以责任守护家庭,用心经营和睦安稳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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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许娇 曹波
文章出处: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