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
1月5日,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党内法规,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生动载体,标志着党对依法治国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会议强调,制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对于进一步提升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领悟制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要义,做到学深践悟、融会贯通,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司法办案各环节,努力为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强调要将党的领导与司法为民深度融合,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上更进一步、更上一层。牢牢把握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坚持围绕中心,立足审判职能,更好发挥审判工作对改革发展稳定的促进保障作用。要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局,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要深化自我革命,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司法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水平,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