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各级法院要加强对干警的履职保护和关心关爱

作者: 朱运德    发布时间:2017-03-01  访问次数:11815

“近年来,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法官依法履职面临的压力风险增多,各级法院要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把依法履职保护、关心关爱干警的各项工作抓实做好,增强法院队伍凝聚力和尊荣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2月28日在四川法院调研时强调。

徐家新指出,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护,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完善司法职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今年1月26日和2月17日,广西陆川县、江苏沭阳县接连发生当事人暴力伤害法官的严重事件,令人震惊、令人愤慨。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实施办法,把加强干警依法履职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各级法院要普遍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充分履行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的职能。

徐家新表示,近年来,由于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各级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法官超负荷运转的现象比较普遍。许多法官因此积劳成疾,有的甚至突发疾病、英年早逝。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四川省金堂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卫东、近日刚刚因公殉职的黑龙江高院执行局长侯铁男都属于这种情况。优秀的中青年法官英年早逝,使人民法院工作和他们的家庭都遭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失,令人痛心痛惜。对此,各级法院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关心关爱干警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这样的悲剧。

徐家新要求,各级法院要从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关心关爱干警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认真落实干警抚恤优待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推进法官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因公负伤干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建立牺牲、伤残、特困干警资助资金制度。要完善和落实干警体检、休假、疗养制度,保障干警休息权、休假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和保障干警身心健康。要采取诉调对接、繁简分流等多种措施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努力减轻干警工作压力。要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加快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法官工资制度等职业保障措施,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工作积极性。(朱运德)


编辑: 张超媖
文章出处: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