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院长们从一开始就要想清楚,不要做官当老爷


“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
共产党的干部,从来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党员、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当官做老爷的权力。”领导干部,尤其是年轻的院庭长们,要埋头在基层做事,真真切切聆听基层声音,踏踏实实解决问题,决不能高高在上做“官老爷”。
基层是源头,一线是考场,群众是老师。今天推出宜昌法院关键少数深入基层破题解难的实践案例,看他们如何做“当兵”的事,担“当官”的责。

2025年6月13日,某企业代表对西陵区综治中心和西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化解标的额达31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中展现出的高效协作表达由衷感谢。
这样的场景,如今在宜昌各级综治中心已成常态。无论是滨江岸边,还是坝上库首,亦或峡谷之间,踏进宜昌各地综治中心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场场生动鲜活的调解图景:
因装修质量纠纷争执不下的业主与施工方,在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和专业调解员引导下冷静沟通……
敞亮的多功能调解室内,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在组织十多个业主代表会同物业公司一起,对小区物业管理建言献策……
顺着地面清晰的解纷区域导引箭头,再往前走就来到了诉讼服务窗口,派驻法官正为一起刚调解成功的邻里纠纷快速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这里不再是分散各处的单一部门处理问题的“单兵孤岛”,而是多方力量与综治资源深度融合、高效化解矛盾的“集成枢纽”。

近年来,宜昌两级法院党组将全市法院规范化入驻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作为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通过机制创新、资源整合,实现县级综治中心全面入驻,共选派资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骨干力量共计91名工作人员常驻15个地方综治中心开展指导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工作。
“过去群众有了纠纷,往往要跑法院、跑信访、跑调解组织,多头跑、反复跑。”宜昌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孙维娟介绍,“目前,全市已在综治中心整合了人民调解委员会2140个,吸纳了涵盖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的6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法院入驻团队通过对这些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共同研判复杂疑难案件,提升了整体调解水平,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咚—咚—咚—夜幕垂落九畹溪,村落间堂鼓清脆,划破山夜的静。以鼓为媒、以夜为校,九畹溪人民法庭借非遗文化为普法的“传声筒”,将一堂堂鲜活的普法课,化作法治种子,扎根乡野土壤。

2025年9月24日,九畹溪人民法庭庭长尹甜带着法庭的同志们在辖区的村湾里举行了一场巡回审判。
这起纠纷源于某公司与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协议。该公司打包租赁了数十户村民的承包地,这本是村企携手促发展的好事,却因公司经营困难未能按约支付租金,拖欠款项累计数月,既损害了村民利益,也影响村集体资产安全管理。
庭审现场设在村委会院坝里,法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庭审,从法庭调查到举证质证,每个环节清晰规范。考虑到旁听村民大多是本地人,法官特意用“乡音”释法,把法律术语转化成群众听得懂的“实在话”。
“既要守住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底线’,也要为经营困难的企业留足调整空间。”在调解环节,尹甜向村民讲明法律对集体资产的保护规定,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宽限至年底前付清。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在田间地头化解。

“巡回审判不是把法庭搬下去那么简单,而是要真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尹甜介绍,“落实‘三两制’,以解讼求无讼,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追求社会和谐安宁”是“治未病”的良方。法庭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从2022年起推进辖区内“无讼乡村”先进创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提升各村落的自治能力。
2025年以来,该法庭开展巡回审判60余场次,化解各类涉农纠纷80余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0%,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行政诉讼往往关乎“食药安全、医疗卫生、工伤认定”等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争议,牵涉面广、对立情绪强、化解难度大。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导致案结事未了,甚至衍生新的矛盾。推动实质解纷,就必须啃下这块“最难啃的骨头”。
宜昌法院坚持强化“穿透式审判”思维,把监督关口前移,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让争议化解在庭前。
2025年7月,王某向夷陵区某行政机关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待过程中,王某对办理程序产生疑惑,多次沟通未果后,于同年8月将该机关诉至夷陵区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法院后,法庭并未急于开庭,而是启动庭前研判程序。仔细翻阅案卷材料、主动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后,法庭认为:这起案件事实清晰,争议焦点集中,具备诉前化解条件。
很快,法院依托区政府出台的《夷陵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实施方案》,向涉诉行政机关发出“一书一函”——《败诉风险提示书》与《实质性化解争议建议函》。函件上载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方式和流程,并建议行政机关主动联系当事人公开信息,妥善化解争议。

收到法院函件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对照自评自查表逐项梳理工作环节。在第一时间主动联系王某,坦诚沟通程序中存在的漏洞,深入了解其核心诉求。在法院前期搭建的沟通平台上,行政机关不仅全面公开了王某申请的信息,还承诺协同相关单位进一步推动事项协调处理。
王某在收到公开材料并认可相关承诺后,自愿撤回起诉。这起行政争议未经开庭审理,在庭前得到圆满化解。
“过去行政机关往往‘被动应诉’,即便意识到行政行为存在问题,也碍于面子或程序僵化,宁愿等到法院判决。”夷陵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晓静介绍,“两书一函一表”的核心,是在判决前给行政机关一个“回头看”的机会,推动其变“被动应诉”为“主动规范”。
王某案件的顺利化解,并非偶然。它背后是宜昌法院打出的一套组合拳在持续发力:开展“一人多案、一事多诉”问题专项治理,一人一策推动矛盾化解;加强府院联动,推动夷陵区法院、西陵区法院将“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嵌入行政诉讼流程,引导行政机关主动开展自我审查、自我纠错;联动司法行政部门落实《宜昌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持续开展“宜法知行学堂”系列活动,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去年以来,宜昌法院审结行政案件954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16个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实质化运行,向行政机关发送专题调研报告11份,助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无论是法院领导干部,还是行政机关公务人员,都不是官老爷,而是人民的勤务兵。即便称“官”,也只意味着要扛起“官”的责任。
我本百姓,根在百姓。“年轻院庭长从一开始就要想清楚不要做官当老爷,只有多聚群众智慧,树牢‘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平民心态和为民情怀,才能找准决策干事的风向标。”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远亮说,作为一名80后院长,从到任第一天起,我就反复告诫自己:年轻干部从一开始就要彻底摒弃“官老爷”思想,绝不能有半点“官架子”,不能有半点特权思想。院庭长追求的政绩,就是在每一个案件、每一项改革、每一份群众诉求面前,拿出实举措、干出真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