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法院连拘被执行人顺利执结6案

作者: 牛雨/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6-15  访问次数:4066

近日,广水法院执行裁决庭按照“当事人同一、被执行人居所地同一”的集中执行原则,通过连续拘留失信被执行人两次,促成6件执行案件一次执结。

据悉,今年来,广水法院为提高执行效率,节约执行资源,全面实行“大执行格局”运行机制,将14个基层法庭的执行权收归执行局统一行使,执行案件分配按照“四个相对集中”原则进行,即:当事人同一、被执行人居所地同一、专人集中查控、出差相对集中,坚决避免多庭执行,重复执行,浪费执行资源的现象。

在此执行模式下,罗某与黄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和析产纠纷案,罗某东、罗某明、潘某、刘某、罗某相分别与黄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本属于不同的业务庭审理,但均裁判生效进入执行程序。按照“大执行”机制,上述6件案件由执行裁决庭的执行小组集中统一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黄某拒不到庭,在向其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黄某仍拒绝申报财产,拒不履行义务。

对此,执行小组于5月28日对被执行人黄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经执行法官多次提审,做其思想工作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同时其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十五天不履行给付义务就能出来。洞悉被执行人的这一心态后,执行法官在15天拘留期限届满前,组织合议庭合议后及时报执行局长批准,以黄某拒绝申报财产对其延续拘留15日。再次拘留这一强制措施彻底击溃黄某心理防线,很快要求联系其亲属在最短时间内筹措了11.4万元执行款,使5件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到位。同时,另一案件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6件执行案件一次执结。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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