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晨到日暮 记一名派出法庭法官的一天
提到法官,或许很多人脑海中会浮现出这样的形象——身着法袍、手持法槌,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以一人之力于法庭之上明晰法典、裁判断案的“包公”。
那么,实际上法官的一天是如何度过的呢?今天,我们跟随法官助理小潘,听她讲述一名派出法庭法官一天的工作。
诉前调解全力促进邻里和谐
上午8时30分,天空飘着小雨,我随汪青青法官从宜昌市夷陵区法院龙泉法庭出发,前往龙泉镇香烟寺村,与龙泉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一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当事人刘某与雷某的林地相邻,多年来就所属林地地界存在争议。2021年宜昌高铁北站动工兴建,因双方林地均在征地拆迁范围内,二人就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再次发生争议,积怨颇深。
调解过程中,因当事人刘某年纪较大,听力不好,汪法官特意提高嗓门,放慢语速,用方言与刘某交流,拉近双方距离。同时,汪法官还从双方的证据和观点出发,陈述利弊,解读拆迁补偿政策,希望能化解双方的思想疙瘩。
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对总体分配方案没有异议,但对其中200多平方米林地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调解工作只能暂停。
中午12时,走出村里调解室,汪法官一边看时间,一边还不忘跟我们强调:“像这样的邻里纠纷可能一次无法调解成功,我们要积极做好回访跟进,找到合适机会再进行二次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中午12时40分,汪法官回到法庭,吃过简单的午餐后,便开始着手准备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的相关材料。
诉后回访倾情化解拆迁纠纷
下午3时,雨越下越大,汪法官再次驱车赶往万家畈村村委会。这是法庭此前已经宣判的一起因宜昌高铁北站征地拆迁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虽然该案仍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但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人数较多,为了不让一纸“生硬”的判决书加深当事人之间的怨气,汪法官在判后多次进行案件回访,进而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遂会同龙泉镇人民调解员再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原告,多年来由你对案涉退耕还林4亩地进行耕种的事实法庭已经查清,但你要求确认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而享有土地补偿款的理由不能成立,双方是否同意对案涉土地青苗费进行协商?”“你们都是同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要互谅互让才能慢慢缓和现在紧张的关系……”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给双方作思想工作,原告幸某终于当即表示:“一审判决与我的心里预期确实相差很大,所以我才上诉到中院,要感谢你们的细致分析和辛勤工作,我愿意作出让步,与对方达成共识。”最终,双方确定调解方案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延伸服务法治夜校“典”亮和谐
晚上18时40分,天色渐晚,汪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法官泉村开展“法治夜校”宣讲活动。
龙泉镇法官泉村此前发生了多起相邻关系纠纷,导致部分村民关系紧张。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汪法官主动联系村委会,提议由法庭联合龙泉镇司法所到农户家中开展法治夜校宣讲活动。
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条横幅,一个简单又生动的法治课堂就搭建好了。汪法官围绕农村多发、易发的邻里纠纷,为村民们讲授了《民法典》相邻关系法律知识,龙泉镇司法所傅所长还给大家分发了宣传手册,现场气氛热烈。
远处一位骑着三轮车赶来的大姐说:“法官啊,我嫁到这个村十几年了,和隔壁那户人家因为门前那块菜地的事吵了好几次,那这门前的地到底该怎么划分啊?”坐在前面的一位大妈说:“我家门口排水沟被修路的砂石堵了,现在污水流到屋场里来了咋办?”汪法官听后,用通俗易懂的话语,结合大家的提问和具体案例,以案说法,明理释疑,引导鼓励村民共同构建和谐友爱的人居环境与幸福生活新图景。
晚上8时50分,当我们告别热情的村民,踏上返程路时,风雨已停,星光闪烁。此刻,一条寂静的乡间小路,一轮照亮归途的明月,一辆车,一行人,一个目标,一份初心,一日忙碌,一名派出法庭法官平凡的一天结束了。
当点点月光照进车窗上,脑海里想起最初那个问题:在你眼里,法官的形象是怎样的?
我想他们大多和基层人民法庭的汪法官一样,每天面对矛盾纠纷,凭着内心对人民群众那份质朴的情感,凭着一名法官的职业操守,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上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