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大,我上边有人!”

作者: 张清波、覃瑶    发布时间:2023-12-18  访问次数:13758

37.jpg           “问题不大,差不多要20万,请托别人是要花钱的!”

 “我找的是大领导,还有一些搞工程的老板,具体不方便说,但是可以帮你们搞成缓刑。”

 “我认识的这个人关系蛮硬!我原来也是在外面混的!你看我一直没事吧?那都是有人保护的!”

……

言之凿凿,拍胸担保,

是不是让“摊上事儿”的你心动了?

别急着掏钱,

这可能是精心设计的诈骗!

 今年4月,杨某从聊天中得知刘、袁二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正在取保候审阶段。杨某“灵机一动”动了歪脑筋,告诉袁某自己可以帮忙把他俩判成缓刑。

 杨某和袁某相识多年,袁某自觉二人是很好的朋友,加之对牢狱之灾的恐惧,病急乱投医,便相信了杨某的话。

 杨某提出先要5000元烟酒钱,作为见面礼,探探“大领导”的口风,但成与不成都不能退还。刘某当场向杨某转账5000元。

 5天后,三人再次碰面。杨某提出要请托吃饭送礼、打点关系,每个人需要给他16万合计32万,先付一半,事成后付尾款。刘某当场转账16万元给杨某。在之后的3个月里,杨某先后3次以给“大领导”送礼为由向刘某索要钱财,刘某共转账4万元给杨某。而袁某一直称自己最近手头紧张,杨某以替袁某垫付给办案人员索要的财物为由,要求袁某向其出具了一张金额为15万元的“借条”。

 7月12日,公安机关决定对刘、袁二人实施逮捕。刘某发消息给杨某:“今天就要被关了,这就是你所谓的没事?”杨某回复:“我马上带人过来。”刘、袁二人被送进看守所后,刘某的女朋友小于找到杨某,询问“运作”情况。不懂法律的小于“捞人”心切,当场转账3万元给杨某。7天后,小于按与杨某的约定来到公安局,却没有接到刘某。事后杨某辩称,事情没办成,过几个月再退钱。小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至此,杨某以请托关系为由,共计诈骗了23.5万元,并将骗取的资金全部用于赌博。

 建始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退还全部赃款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宽处罚。被告人另有诈骗未遂15万元的犯罪事实,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为赌博违法活动而实施诈骗,且有犯罪前科,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请托类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常见的请托事项包括“低价购买内部房”“安排工作”“安排入学”“职务升迁”等等。对于这些自称神通广大的“掮客”的种种说辞,大家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本案的被害人刘某、袁某被取保候审后,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县市,与被告人串通,盲目相信关系,不但被骗取钱财,还在被告人的忽悠下放弃认罪认罚,最终被依法从严惩处。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摒弃“送礼”“找关系”“捞人”的陈旧观念,如需表达合理诉求、争取合法权益,可通过正当途径实现,相信国家法律,相信办案机关,自觉遵法守法,避免上当受骗导致人财两空,甚至可能涉嫌行贿等刑事犯罪。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建始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