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法院“移宫换羽”执行绝处逢生

作者: 赵丽君    发布时间:2019-03-21  访问次数:6379

318日,黄石市黄石岗区法院执结一起装修工程款执行标的款240万元难案。

据悉,原告广东建城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为建城公司)与被告黄石星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为星秀公司)因装饰装修工程款未得清偿而发生纠纷。2018427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黄石星秀公司、祁某(星秀公司董事长)连带支付原告建城公司工程款4,001,682.2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01812月,该案由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经调查发现,申请执行人负责施工的酒店KTV装修工程。其运营人即被执行人星秀公司及祁某名下却查无财产。而星秀公司背后牵涉的利益关系更是盘根错节,一旦强制查封或将造成整个产业链崩盘。且祁某声称,星秀公司早在2017年实际经营人为案外人余某。经多次调解,祁某及余某同意据其营收情况,每月给付申请执行人10万元。但在如期支付2个月工程款后,20192月,被执行人以该月不能正常营业为由,提出暂时中止还款。

经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借鉴“腾笼换鸟”的市场战略,约定被执行人星秀公司、祁某用KTV一年的经营权抵偿差欠申请执行人建城公司的装修工程款执行标的款240万元,期满后,双方视该年度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续转。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