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下网,企业顺利渡劫

发布时间:2023-04-13  访问次数:23915

微信图片_20230413091255.jpg        “感谢湖北高院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助力公司渡过难关!”4月10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三庭,看到一封来自广西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的感谢信。

 就在几个月前,寄信人南宁彻斯高新技术公司几乎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

 2021年,因1500万元的设备采购合同产生纠纷,南宁彻斯高新技术公司与十堰市某智能科技公司对簿公堂。经由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彻斯公司对判决关于违约责任等认定不服,向湖北高院申请再审。

 湖北高院审监三庭依法审查后,认定原审判决对违约责任、资金占用利息计算等法律适用错误,并作出民事裁定,指定十堰中院再审。

 十堰中院再审时,完全采纳湖北高院的指导意见,对案件作出改判。获改判后,彻斯公司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大幅降低。2022年12月22日,在茅箭区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并自愿履行完毕。

 案件办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同时,湖北高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再审民事裁定书。

 今年2月,彻斯公司想通过国家发改委相关惠企平台取得银行授信,以应对前期受疫情等多重影响导致的困境。但是,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这唯一一份涉及该公司的裁判文书处于公开状态,导致贷款授信审判受阻。

 “公司的客户评价、商务合作、融资贷款等各方面都受到严重负面影响。”彻斯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胡某坦言,“若不能获得授信,企业将无法渡过难关,大量员工面临失业。”

 绝境中的彻斯公司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寄给湖北高院一封申请书,申请撤回上述上网裁判文书。

 湖北高院审监三庭负责人施峰峰收到申请书后,第一时间联系彻斯公司询问经营情况,并向茅箭区法院核实案件执行情况。结论是,撤下文书,或可以挽救一家企业。

 裁判文书上网,确系依法依规;“下网”,却并没有太具体的规定和先例。施峰峰尝试从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中寻找依据。

 该“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提出,对已经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屏蔽失信信息并向征信部门推送。

 此外,湖北高院今年初印发的《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提出,对于积极配合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及时删除失信信息、出具债务履行证明等手段进行信用修复。

 良弓在手,贵在速发。施峰峰在不到两天之内办完审批和撤回手续,彻斯公司的涉案裁判文书顺利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撤下。

 “多亏湖北高院,信用污点消除了,公司顺利解决了资金难题,正在重回正轨。”电话中,彻斯高新技术公司负责人朱某语带感激地告诉记者。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