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被执行人50大寿当天连人带车“被带走”

发布时间:2019-12-10  访问次数:5383

近日,宜城市一“老赖”50岁生日当天被法院执行局带走,“赖皮”两年多的一起“骨头案”终于得以执结。

被执行人雷某某,男,宜城鄢城人,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1994年被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08年刑满释放;因盗窃罪,20143月被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46月刑满释放。20176月雷某某与搬运工冯某某、赵某某在宜城市一阳街“圣象地板”门市部门前人行道上玩“斗地主”纸牌游戏,同是工友的杨某某在旁边看打牌,因雷某某对杨某某说牌不满,为此双方发生争吵打架,雷某某用拳头将杨某某肋骨打骨折2根,杨某某受伤后被送医治疗,住院27天。

经法庭审理,雷某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杨某某住院费、误工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8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雷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多次联系雷某某,并上门督促,雷某某态度蛮横,不听劝说,玩起“躲猫猫”、“撒泼耍赖”,认为不还钱法院也无计可施。

经多次调解无效后,执行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申请执行人得知雷某某不日将举办50大寿,就将这一消息告知了执行员,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密切关注其动态,在其生日当天查封了车辆,“带走”了雷某某。雷某某在被拘传至法院后,也觉得颜面扫地,无比羞愧,赶忙联系家人送来赔偿金。

鉴于雷某某认罪态度良好,不予追究拒执罪,还上钱安心回家过生日。

 


编辑: 邓昭玲 李珮珮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