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关键指标 确保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全面促进湖北法院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省法院召开重点管理法院整改督办会

作者: 张晶    发布时间:2023-10-17  访问次数:4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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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质效落后法院实行重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阳新县人民法院、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团风县人民法院、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等执行工作质效落后的5家基层法院实行重点管理。为全面掌握重点管理法院执行工作情况,10月13日下午,省法院召开重点管理法院整改督办会,听取5家基层法院执行整改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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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覃文萍常务副院长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点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省法院决定对执行工作质效落后法院实行重点管理,是落实张军院长提出的“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省法院党组切实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提升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水平作出的探索创新。5家法院的整改方案是向省法院党组作出的政治承诺,必须坚决落实和完成。

 覃文萍常务副院长要求,一是紧紧围绕整改方案抓整改。要对标对表验收标准,将整改任务责任分工落实到人,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销号管理,发扬“钉钉子精神”,将突出问题一抓到底,推动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问题线索,要认真开展“一案双查”,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形成“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二是紧紧围绕队伍建设抓整改。要配足配强执行队伍力量。将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高标准做好执行工作。要深入开展全省法院执行系统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执行干警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要常态化做好执行业务培训,帮助年轻干警快速成长。三是紧紧围绕质效关键指标抓整改。要从执行权运行的关键节点和内部管理的薄弱风险环节入手加强管理和监督,强化规范办案意识,让执行干警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要强化执行强制性措施运用,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覃文萍常务副院长强调,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不能仅着眼于整改通过验收。一是要建立执行工作新理念。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彰显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二是要建立执行运行新模式。要推动建立以员额法官为主导,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组成的团队化执行工作模式,真正建立和落实“繁简分流、分段集约”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服务案件办理及强化监管的功能。三是常态化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要结合工作实际,灵活性、经常性的集中开展执行行动,充分运用信用惩戒、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力震慑。四是要完善全方位执行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各项执行联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在全社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的氛围。五是要积极推进“执源治理”。要推动“立审执一体化”,合力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要依法提升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比例,“以保促调”“以保促执”。要建立风险告知和提示制度,将诉讼、执行风险特别是执行不能的风险告知和提示贯穿于立案审判全过程。要试行将涉执行事项纳入立案、审判部门业绩考核,倒逼审判阶段主动考虑后续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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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jpg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对执行整改工作提具体要求。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武星主持会议并通报重点管理法院1-9月执行工作质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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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jpg          督办会上,阳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茅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洪,孝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海英,团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刚,曾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迅作执行整改工作汇报发言。

 孝感、黄冈、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石、十堰中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2.jpg省法院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督察局、研究室、宣传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会议。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