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胡家欢杀人案

作者: 柯冰    发布时间:2019-01-24  访问次数:9255

1月22日上午9时许,随着法槌声响,被告人胡家欢故意杀人案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旗亲任审判长主持庭审,鄂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卢杰昌出庭支持公诉,这是鄂州市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因案情重大,社会影响恶劣,该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16日晚,被告人胡家欢因不满被害人夏某规劝,心生怨怼,尾随夏至其家中采用掐颈等暴力手段致夏当场窒息死亡,后将尸体抛弃至一水井中隐藏。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陈旗高效主持法庭审理,合理掌控庭审节奏,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卢杰昌检察长详细阐明公诉意见,重点围绕被告人胡家欢杀人时主观心态、杀人的行为过程进行了讯问。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该案7组共38份证据,全部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在法庭上进行了展示。

辩护人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被告人胡家欢经庭审教育,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悔罪。

该案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上午10时40分许,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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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