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庭长带头办疑难案 开好示范庭

发布时间:2023-11-29  访问次数:11336

微信图片_20231129082126.png          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点,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担任审判长,在汉江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徐某某、毛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上诉一案。被害人及三名被告人家属数十人旁听庭审。

 开庭前,各上诉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均提出异议,并申请法庭调取新证据、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庭播放相关视听资料等。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准确定罪量刑,合议庭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通知了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合议庭成员还实地查看了案发现场,增强了对案件情况的感性认识。
微信图片_20231129082137.png

 庭审中,法庭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突出庭审实质化,组织控辩双方对法院依法调取的新证据进行了查看,对出庭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当庭播放了有关视听资料,并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质证、辩论意见。

微信图片_20231129082146.png          鉴于该案系因一次会车纠纷引发,双方因不能冷静、理智处理偶发矛盾而最终酿成惨剧,具有一定的法治教育意义,审判长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从依法冷静处理民间矛盾、被告人应当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促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法庭教育。在最后陈述阶段,两名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并对被害人家属致歉;坚持无罪辩护的一名被告人亦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给予被害人家属补偿。

 庭审期间,旁听的被害人家属因情绪激动,数次冲闹法庭,审判长沉着处理,冷静应对,保证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庭审后,合议庭认真听取了被害人亲属的意见。该案将择期另行宣判。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工作的要求,坚持应开尽开原则,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坚持通过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准确定罪量刑。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