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法官千里执行买卖合同纠纷案

作者: 汪潇    发布时间:2018-06-06  访问次数:2641

近日,谷城法院干警三次远赴一千公里外的江苏省如皋市展开执行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多次沟通,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英田集团有限公司自20105月以来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20141017日,经双方对账,英田集团欠三环车桥公司货款2935000元,当日,双方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签订后英田集团在支付10万元后,剩余欠款拖延不付。三环车桥公司向谷城法院提起诉讼。20174月,谷城法院判决,被告英田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三环车桥有限公司货款1541350元及违约金和利息。

判决生效后,英田集团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环车桥公司依法向谷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环车桥公司是谷城县骨干龙头企业。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人员两次驱车奔赴一千公里之外的江苏省如皋市进行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已停产、歇业达两年之久,企业原负责人已退休并拒绝与执行法官见面。面对企业破产且无人管理、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气馁,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进行了查封;另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责令其尽快推举出新的负责人形成工作对接。经多方查询,发现英田集团在某银行开户,为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人员连夜驱车一千余公里赶往江苏,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42万元予以划扣,并与新的负责人多次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最终执行法官“三顾茅庐”,从情与法方面双管齐下,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