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法院诉前调处百余名业主购房纠纷

作者: 王亚峰    发布时间:2018-12-03  访问次数:5544

1129日上午10时许,潜江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表与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楼盘的业主代表共同在司法确认申请书上签字,该起涉144名业主、涵盖商品房结构更改等6项争议焦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在诉前被联合化解。

今年618日,潜江市消委受理了市信访局转办的某小区144名业主联名投诉小区开发商虚假宣传、延期交房、擅自更改商品房房屋结构的纠纷,在多次调解后,分歧仍旧较大,遂请求潜江市人民法院联合解纷。

潜江法院诉调对接团队迅速启动消费纠纷诉调解对接机制,团队法官就纠纷关键事实逐一向双方调查核实,最终确定了基本事实:2017年,现小区144名业主先后购买了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并分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业主按期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后,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的约定交房,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且协商无果,业主遂信访投诉。

在确定了基本事实后,法官先后4次组织业主代表和开发商代表沟通,详细释明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法律权利义务内容及相应的法律规定,通过列举法院类似判例让双方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建议双方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此纠纷。最终,在潜江法院与消委的多次调解下,业主代表与开发商代表就争议的延期交房、商品房结构改变等问题逐一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潜江法院对调解协议效力进行了确认。

 自与市消委、市住房局、市保险协会等10多家行业组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以来,潜江法院本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将司法调解优势与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优势充分结合,积极践行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等多元解纷工作,今年截至目前,潜江法院诉调对接团队诉前、诉中调解民商事纠纷480余件,对870余件非诉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