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守护一江安澜

发布时间:2023-02-28  访问次数:4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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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施州是长江进入湖北段的首站,是长江在我省境内第二大支流清江的发源地,是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做好长江司法保护,恩施法院责无旁贷。

从“渔”到“愈”的理念之变

 “被告人陈某万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陈某万等人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酌定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酉水又称更始河,位于湘鄂渝交界处,为长江支流沅江的最大支流,在“十年禁渔”期内,生产性捕捞行为得到禁止,但仍有人打着“休闲垂钓”的幌子,采用电鱼机等违禁工具进行捕捞,极易损害酉水流域水生生物资源。2020年,被告人陈某万购买材料自行组装电鱼机。从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使用该电鱼机独自或分别邀约彭某龙等三人(均已另案处理),多次在来凤县百福司镇境内酉水河支流违法电鱼。2022年6月20日,陈某万等人亲属向来凤县酉水河支流投放鱼苗13000尾。

 在有效打击犯罪行为的同时,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审理中将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纳入量刑情节,以“惩罚与恢复”相结合的方式,最大化填补生态功能损害,筑牢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司法保障。

微信图片_20230228092205.jpg            去年以来,恩施中院、利川法院、来凤法院、咸丰法院等多家法院先后建立“案件审理+生态修复+多元共治”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现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法治宣传、政策实施多重功能,切实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

从“杂”到“专”的审理之变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为守护一江清水,利川市法院创新思路,在清江源头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组建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配备5名分别来自刑事、民事、行政审判领域的法官,“因案制宜”搭配组成交叉合议庭,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让“源头护水”激活流域保护制度创新的“源头活水”,做法被写入《湖北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2021年4月,恩施市法院挂牌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为全省法院系统设立的十个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之一。该院以此为依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目前已审理相关案件400余件。

微信图片_20230228092211.jpg            司法作为生态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至关重要。为提升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质效,恩施两级法院主动打破审判法庭传统业务划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构建“专门机构、专业团队、专精审判”模式。2022年,两级法院审结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件、刑事案件98件、行政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通过案件审理向社会诠释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大力营造运用法治手段保护长江的浓厚氛围。

从“分”到“合”的机制之变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流域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在“共”字上做文章,需要更多探索。

 2022年2月28日,《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恩施中院会同宜昌中院、重庆二中院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框架协议》,构建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一体化建设、跨区域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跨区域环境资源多元共治、跨区域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共建、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跨区域司法联合宣传六项合作机制,从司法层面打破以往“碎片化”保护模式,形成一体化跨区域长江生态司法保护格局。2023年2月25日,临近《长江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三地法院再聚宜昌,共推合作机制更加精细化和具体化,共奏长江大保护“大合唱”。

 2022年3月22日,恩施州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会议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院、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等9部门联动,正式建立恩施州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同年7月,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对清江及其支流部分河段开展巡查,实现协作机制的实质化运行,司法引导、行政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这样的联动,各县市法院探索的脚步从未停下。

微信图片_20230228092217.jpg             建始法院发挥县级河流联系部门作用,深入推进“河湖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自2021年以来,开展巡河20余次,督办解决相关问题11个;巴东法院联合多个部门组建常态性执法队伍,多次开展水陆联合整治行动,从严从快打击非法“捕、运、销”产业链,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恩施法院正以实际行动,推动恩施沿江“一段清水”为全流域“一江清水”作出应有贡献。

从“罚”到“防”的路径之变

 “我们四人在平时生活中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2017年8月10日在咸丰县展马河自然保护区电土鱼时,电到了娃娃鱼……在这里我们四人向广大人民群众道歉,我们也深深意识到了我们的错误……”

 咸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周某涛等4人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庭审现场,4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表示认罪悔罪。

 “长江大保护,从我做起,从根源治起”。除现场公开赔礼道歉,法院还特别作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判项,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捕鸟捕鱼是小事”的错误观念逐步扭转。

微信图片_20230228092223.jpg    近年来,恩施两级法院抓住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巧妙运用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赶场”“院坝龙门阵”等方式, 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现场说法、以案释法,宣传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让“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既要绿水青山的‘颜值’,又要‘金山银山’的价值”等理念深入于心,落实于行。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恩施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