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能动司法,推进“南水北调”水源保护

作者: 徐彬鹏    发布时间:2023-05-06  访问次数:38339

 近日,丹江口法院积极参与“湖北省丹江口市、河南省淅川县交界水域联合巡查活动”,联合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水上综合执法大队、淅川县河长办公室、水政执法大队、湖北省丹江口市河长办公室、市海事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市渔政大队以及大坝办事处、丹赵路办事处、凉水河镇、石鼓镇等单位,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微信图片_20230506103406.jpg             在巡库活动中,联合巡查组对丹赵路街办与香花镇、凉水河镇与仓房镇、石鼓镇与仓房镇交界水域陆域全线联合巡查,重点巡查了丹江口库区库岸线管护情况、非法捕捞、河库“四乱”、涉库问题整改效果、河道采砂管控等情况,深化“四联”机制,推进“五共”局面形成。

 通过巡查,共劝阻垂钓5起9人,洗衣洗车3起6人,游泳8人次,清理垃50袋,线下淹死林木限期清理。在河南省雷庄水城发现网箱养殖一处约200㎡、抬网一处,仓房水域倾倒垃圾一处,筏钓房多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微信图片_20230506103413.jpg             近年来,丹江口法院积极落实湖北、河南、陕西三省高院于2021年4月28日签署的《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精神,通过积极开展司法协作、探索统一裁判尺度、尝试“河湖长+法院院长”机制、参与联合执法等活动,推动框架协议实质化运行,为“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丹江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