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法院公开审理靳某等4人涉恶案

作者: 向昱璇 田野    发布时间:2019-03-21  访问次数:4155

3月19日上午9:30,靳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敲诈勒索罪案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四所高校的近50名在校大学生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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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靳某伙同彭某、邹某、林某非法开办“爱分期”校园贷业务。由彭某、邹某负责安排人员在大学校园张贴宣传单,吸引学生办理“爱分期”校园贷;由靳某和林某出资向学生放款。此4人通过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强行催收借款、逼迫借款人向他人再借款来偿债等手段,以“中介费”、“押金”、“违约费”、“催收费”等名目,先后敲诈肖某、王某等13名学生8万余元。此外,靳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使用威胁等手段多次敲诈勒索数名在校学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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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