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应邀在湖北高院“法官大讲堂”专题授课

作者: 梅 瑰    发布时间:2023-05-18  访问次数: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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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关于“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工作要求,帮助湖北法院干警深刻理解能动司法与公正司法之间关系,不断推进审判工作理念现代化,5月17日上午,湖北高院举办2023年“法官大讲堂”第四讲,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为全省法院干警做专题辅导讲座。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讲座。

640 (12).jpg          胡云腾副主任以《能动司法若干问题》为题,从“要在立案环节坚持能动、民事审判理念现代化中坚持能动、查明诉讼事实方面坚持能动、庭审释明方面坚持能动、防止诉讼程序空转方面坚持能动、诉调对接方面坚持能动、审执协调方面坚持能动、诉源治理方面坚持能动、民刑合一方面坚持能动”等九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全面阐述了怎么把能动司法的理念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的执法办案之中。胡云腾副主任指出,所谓能动司法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以便民利民、办好案件、化解矛盾为抓手,积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模式。人民法院要在理念上把能动司法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工作的本质要求和应有之义,把能动司法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始终坚持全面能动、全程能动。胡云腾副主任的讲授既有理论高度,又契合司法实践,对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关于“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工作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640 (13).jpg覃文萍常务副院长在主持讲座时指出

 胡云腾副主任结合多年从事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丰富经验和切身感悟,通过大量案例全面讲解了对新时代能动司法的理解和认识,从九个方面围绕法院工作的重点环节阐释了能动司法的内涵要求。授课主题重大、内容丰富、解读精准、逻辑清晰,帮助大家捋清了为什么要能动司法、能动司法有哪些内容、怎样坚持能动司法等重要问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指导性。

 全省法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围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理论研究能力,更好地依法履职尽责,更好地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640 (14).jpg 辅导讲座以视频形式进行。省法院领导、机关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中基层法院干警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