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融共建”让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3-03-03  访问次数:37962

 “公司法务建设需要加强,能否请法官为我们企业员工上一堂法治课,重点普及劳动和经济类的法律法规。”2月15日下午,湖北瀚鼎电路电子有限公司的办公室里,公司人事行政经理张晓平向东宝区法院子陵人民法庭负责人张小敏表达了如上述求。记录在档后,张小敏现场答复:“纳入近期进企司法服务日程”。

 当天,张小敏辗转拜访东宝工业园区多家企业,旨在为了一份特别档案,那就是了解企业现状、熟知企业诉求,建立备查档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照单“销号”,服务企业实打实。

微信图片_20230303150230.jpg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司法触角,是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最大功能?让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和共同缔造中激发最大活力?

  2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庭“四融共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基层人民法庭通过大走访、大调研,主动融入基层组织、基层群众、重点企业、辖区学校,共建基层治理体系、共建基层法治环境、共建良好营商环境和健康成长空间,进而推进共同缔造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的走深走实。

 围绕“共建”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共享调解平台、制发司法建议、开展群众夜话、建立企业档案、兼任法治职务等12项具体任务,以期每个人民法庭都形成鲜明的服务共同缔造工作亮点。

 随后,全市28个人民法庭闻令而动。各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的实践徐徐铺开。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后急需法律顾问,听了你们说的‘一企一法官’制度,我心里有底了。”走访中,一家五金建材公司负责人向京山市法院新市人民法庭庭长谢静表达了期待法官包联的想法。“小企业很少有诉讼,因为规模小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也没有聘请法律顾问,日常对于用工、合同等问题迫切需要专业的指导。”更贴近的走访,让谢静感受到加强法庭和基层组织、企业联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要让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微信图片_20230303150246.jpg           2022年,钟祥市法院胡集人民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779件,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287件,占比37%。“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一些婚姻家庭案件在法庭结案后还存在许多后续问题。比如离婚纠纷中,法庭偏重婚姻矛盾调处,对子女权益的保护不够;再如案结事了的落实不够,对子女抚养、探望权的行使、赡养老人等问题没有建立起常态的后续关注模式。”基于此,胡集人民法庭庭长寇飞决定把探索家事纠纷常态化处理,以及家事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作为法庭开展“四融共建”活动的侧重,“接下来,我们将探索‘法庭+村委会’协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避免纠纷成诉。”

微信图片_20230303150258.jpg“基层社会治理,治理在源头,法庭审判定纷止争是最后落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看来,开展人民法庭“四融共建”活动,是我市法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拓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的又一尝试,“‘四融共建’将人民法庭的触角深入基层、一线,发现司法需求、引导合法经营、调节矛盾纠纷、培育知法守法新公民,为荆门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助力。”

 受困于坐堂办案,到掇刀区法院城南人民法庭工作的近一年里,32岁的王凯瑞通过送达、调解、巡回开庭以及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走访辖区企业、村(居)委会近50个。“四融共建”活动的开展,王凯瑞有了更多深入厂矿企业、村居院落、田间地头的契机。对于人民法庭的工作,他有了更多的思考,“重构自己的职能定位,不只限于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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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荆门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