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12天执结一起涉黑涉恶财产刑案

作者: 周江中    发布时间:2019-07-08  访问次数:3009

近日,宜昌市夷陵法院12天执结一起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

2018年3月,徐某、曾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夷陵法院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二人服刑完毕后,罚金一直未缴纳。

2019年6月18日,夷陵法院刑庭将二人罚金执行案交付执行局。执行局受理后立即在法院网络财产查控系统平台对二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电子钱包、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查控,并于6月26日传唤二被执行人到达本院执行局,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二被执行人立即各缴纳罚金 3000元,同时制作执行笔录向其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二被执行人分别于6月27日、6月30日将应缴纳的罚金全部缴纳到位。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