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院与重庆法院联动执行“东沐88”号轮

发布时间:2018-06-12  访问次数:3595

65日上午830分,由武汉海事法院作为强制执行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涪陵区人民法院作为协助执行法院,涪陵区政法委牵头涪陵区政府相关部门作为协助配合单位,多家部门联合强制执行移交“东沐88”号轮船的执行行动在涪陵区李渡高岩口渡船码头正式展开。

船厂债务缠身 拒不履行调解协议

“东沐88”号轮船系重庆翔坤水上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坤公司)委托重庆兴林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林公司)建造的轮船。

20141210日,翔坤公司与兴林公司签订《105米砂船舶建造合同》,包干价820万元,建造工期8个月。合同签订后,翔坤公司支付了全部建造款项,但兴林公司挪用船舶建造款、拖欠工人工资,导致船舶无法完工,合同无法履行。

2016810日,翔坤公司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兴林公司和杨秀琴,要求赔偿公司损失337.1077万元,并立即交付“东沐88”轮。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兴林公司承诺于20161025日前协助翔坤公司办理“东沐88”轮的交接手续。其后,兴林公司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2017223日,翔坤公司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兴林公司交付“东沐88”轮。兴林公司至今未履行相关义务,且法定代表人杨秀琴踪迹不明。翔坤公司也曾尝试过自行组织力量拖船下墩,但由于兴林公司对外拖欠民间债务,同时拖欠较大金额工人工资,致翔坤公司作业期间受阻未果。直至本次执行行动前,该轮仍搁置在兴林公司李渡厂区的船墩上。

船悬高崖 安全隐患巨大

“东沐88”轮长约105米,载重约6000吨,目前船体已经完工,机器设备尚未安装,不具备自航能力。由于在船坞闲置时间较长,且无专人照看,随着每季库区水位的涨落,船体逐步发生位移。

目前该轮的船首虽仍在船墩上,但据海事部门的勘察,该轮三分之二的船体已经位移出船墩,漂浮在江面。根据航道扫测情况,该轮船尾后下方系悬崖深水区域,随着库区水位的持续下降,该轮后期存在发生船体断裂、船体倾覆入长江主航道、威胁长江主航道交通安全等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

2017119日,重庆海事局涪陵海事处曾向涪陵区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重庆兴林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在建船舶“东沐88”轮存在安全隐患的紧急报告》,就该轮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牵涉利害关系复杂 舆情风险高

“东沐88”轮一案涉及利害关系方较多,其中不仅包括一定数量的工人,还包括与本案相关的大量民间借贷债权人,且执行现场作业面大,所处地理位置险峻(周边高坡路段护栏陈旧老化),执行周期长(从作业单位进场开始,全天24小时施工,需要7天左右才能完成轮船的下水交付)。执行过程中若处置不当,极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及信访舆情风险。

多部门通力协作 执行行动有条不紊

经武汉海事法院与涪陵区委区政府、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涪陵区人民法院等部门协调沟通,于201863日确定了《重庆市三中法院及辖区人民法院关于协助武汉海事法院移交“东沐88”号轮船一案的执行方案》,该方案涉及参与执行单位20余家,参与人数200余人,从现场指挥、执行实施、现场警戒、交通管制、训诫拘留、安全救护、消防应急、舆情管控、善后维稳等方面进行了通盘布置。

《方案》同时对工作职责、工作督导、文明执法、社会稳定及工作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本次执行行动万无一失。

201865830分,本次大型执行行动正式启动。根据执行方案的部署,行动小组各负其责。目前执行行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当中。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