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法院调解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作者: 谭靓雯    发布时间:2018-11-14  访问次数:5255

近期,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黄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为家庭困难的原告讨回了拖欠五年的工资。

被告彭某长期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工作,原告胡某一直跟随其做瓦工。20132月,原被告双方对账后,被告彭某尚欠原告2万元工资未支付。201512月,被告向原告出具12万元的工资欠条,承诺于20171230日前付清欠款,并从20131月起按年息3.3%向原告支付利息。事后被告并未积极履行给付义务,胡某遂向夷陵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工资及利息。

由于原告身体残疾,家庭困难,本案受理后,主审法官立即找到被告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并向其阐明原告如今的困难处境,希望彭某理解并积极履行义务。同时法官也了解到被告现在也有诸多困难,工程资金周转不开,孩子读书也需要钱,确实无法立马履行到位。在知晓双方困难后,法官先背对背调解,分别与原被告沟通,平息纠纷怨气,再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了解需求,互相理解。在法官多次斡旋沟通下,原告理解被告如今的困难,答应给予一定时间让被告筹款,而被告也承诺在20181231日前一定支付所欠薪资及利息,原告拖欠五年多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