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党组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作者: 汪凤娇    发布时间:2026-02-27  访问次数:60

 2月27日,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法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紧扣湖北发展实际作出安排部署,为推动全省上下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指明了方向。中央《通知》明确的“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和工作安排,是人民法院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使命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引。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牢牢把握中央总要求和省委部署安排,将“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把正确政绩观融入法院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以学习教育实效推动司法履职提质增效。法院系统的正确政绩,归根到底是经得起法律、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司法实绩,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以真抓实干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要坚决反对司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虚假政绩,始终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真干事、干实事、干好事,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盼。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取得扎实成效。要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查摆问题,对照司法履职实际,全面查找审判质效、执行工作、司法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政绩观偏差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要树立正确考核导向,引导全省法院干警以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依法履职、公正办案、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来。要注重成果转化,把学习教育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践结合起来,以学习教育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感受到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

 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 许娇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