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用修复机制 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动能”
现代社会,诚信越来越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为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履约践约,石首法院从提高企业的法律信用和社会信用着手先行先试,打造“法院+”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题、解决商事纠纷,全力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动领题 先行探索起好步
法治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保障。今年来,石首法院立足实际、创新思路,与石首市发展与改革局联合打造“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入选2023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项目。创建过程中,石首法院从统筹推进、建章立制、质效提升三个层面逐步推进,争取石首市委市政府支持,与共创单位信息互通,制定《石首市“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先行区试点创建实施方案》,与税务、财政、人社等9家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联系,为“诚信企业”定制惠企服务20余项,力争把“先行区”打造成“示范区”“样板区”。
精准解题 正向激励促诚信
为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石首法院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制定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和信用修复两项正向激励机制:对自动履行完毕的企业,除可依法享受诉讼服务便利外,还将其纳入“诚信履行企业名单”,该名单将被定期推送至市场管理、税务、银行机构等单位及“信用石首”平台,使自动履行当事人获得相应的社会信用评价。对积极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信用修复证明,让企业在政府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招标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不因涉执行问题受到差别对待。2023年1至8月,石首法院发出《自动履行告知书》51份,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38份,2家企业申请信用修复并经审核恢复,8家诚信企业在财政、人社、税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部门享受激励政策。
高效答题 服务企业显成效
“谢谢法官,我们贷款已经在走流程了!......”某机械制造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判决给付工程款14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企业履行2万元后未再支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干警多次向其宣讲失信惩戒和诚信奖励措施,该企业主动履行义务,并被解除失信相关惩戒,没有因涉执问题在贷款等方面受到差别对待。
“我们已经收到105万暂缓拨付的费用,解了燃眉之急......”因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石首某公司凭借进入“诚信企业”名单,及时获得此前因案件执行被冻结的应由市非税中心拨付的购买服务的费用,并享受减税降费优惠2000余元。今年来,石首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等过程中,主动向涉诉企业告知拒不履行风险和诚信履行措施,并作出自动履行提示,引导企业诚信诉讼,主动履行,提前规避失信风险。2023年1至8月,石首法院受理涉企案件167件,结案126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约7000余万元。
“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有效推动涉案企业由“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下一步,石首法院将继续从“小切口”入手,以自动履行证明、信用修复证明等“微举措”,引导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纠正失信行为,为诚信社会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