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借刑事审判震慑拒执行为

作者: 刘理慧    发布时间:2018-08-08  访问次数: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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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日,竹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案,当庭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0个月。当天,该院传唤了4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庭审,让被执行人零距离感受刑事审判震慑,现场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查明,被告人胡某及其名下某服饰公司未在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偿还唐某借款950万元及利息的义务,唐某于2017130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胡某及其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胡某及其公司既不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2018318日,法院对依法胡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胡某及其公司仍然未履行义务。经查实,胡某在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于20172月以他人身份证办理了工商银行卡,银行卡内流动资金累计达10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故意逃避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该院执行法官对参加旁听的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训话,要求被执行人要以被告人胡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案为戒,积极履行义务,切勿因抗拒执行而触犯刑律。在现场威慑教育下,参加旁听的5名被执行人主动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全力争取早日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活动中,该院还宣布了对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的司法拘留决定,并当场将其予以拘留。

据悉,该院为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构建有效打击拒执行为的联动机制,建立集中传唤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庭审制度,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效应,达到审理一案、震慑教育一大片的效果,有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判决拒执罪77人,先后集中传唤300多名被执行人旁听拒执案件庭审,促使58名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170万余元,32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结案件93件。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