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作者: 郑皓、汪凤娇    发布时间:2025-02-20  访问次数: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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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省法院机关召开。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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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劝荣指出,建立法官惩戒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安排。

 游劝荣强调,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成立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法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筑牢了制度防线。其启动是一个全新的起点,对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司法责任制具有深远意义,是湖北法院以实际行动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司法保障的生动实践。

 就落实法官惩戒制度、推动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游劝荣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独特制度优势,是不容置疑的根本原则。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省委及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法官遴选和法官惩戒工作是党的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政策,必须坚持党的正确领导,确保方向不偏、立场不移。

 二要坚持从严落实制度。法官惩戒制度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过往,法官惩戒工作在实质性运行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成立,为惩戒工作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必须以严格的标准确保这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促进和保障法官依法正确履职。

 三要确保规范专业公正。法官惩戒委员会工作性质特殊,对专业性要求极高,必须保证更加规范、更加专业、更加公正。要坚持程序合法规范,依线索受理、调查核实等法定程序推进,做到环节规范、程序严谨、权威公正。要把握司法规律,契合职业特点,精准科学追责,责罚相当,惩戒与教育结合,维护工作专业度、透明度与公信力。要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依规,从审判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惩戒决定经得起检验。

 四要坚持惩戒与保护并重。法官惩戒委员会不仅要对违法违纪的法官进行严肃处置,更要保护依法履职的法官,善于发现廉洁奉公的法官,全力维护法官合法权益。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既要充分尊重专业认定的权威性,又要全方位保障当事法官的权利,在严肃追责的同时,为法官依法履职、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五要完善配套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法官惩戒工作机制,注重加强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内部督察、审计监督、干部管理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推动法官惩戒与诉讼制度、诉讼规则深度贯通,使法官惩戒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促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六要实质性开展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委和最高院的要求,推动法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边学边干,边干边学,不断在实践中提高法官惩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法官惩戒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湖北省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国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介绍了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筹备组建情况并宣布组成人员。游劝荣任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覃文萍、赵文革任副主任,胡弘弘、吴凤、张景贤、封彦宇、毛婵婵、刘刚、邵远红、王争、郑娟、汪莹、杨艳荣、夏露任委员。游劝荣为其中5位特邀委员颁发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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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召开的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和《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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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湖北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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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蔡蕾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