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作者: 刘亚丽    发布时间:2018-12-21  访问次数:4484

1220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宋某远等六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由检察机关指控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宋某远等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索债务,逐步形成以宋某远为首要分子、宋某千和陈某钢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接受被告人陈某金的等人的委托,在远安县非法追讨债务、“协调”债权债务关系,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法院对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的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历经5个多小时,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法庭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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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