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四天辗转八城市 桂粤老赖躲债难

作者: 谈栗    发布时间:2019-04-08  访问次数:5886

近日,浠水法院四天辗转八城市,拘留桂粤躲债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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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某和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和工贸”)与东兴某骏燃气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公司”)、刘某霞、李某安合同纠纷一案,在经历黄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东兴公司支付某和工贸下欠货款776万余元,2016年1月黄州区法院执行员前往东兴公司,在执行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东兴公司每月还款20万元。事后,东兴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东兴公司无法拿出776万余元来偿还债务,案件陷入困境。该案指定到浠水法院执行。

浠水法院执行干警,租车前往当事人住所处,仅用4天时间,辗转广西省东兴市、防城港市、南宁市、博白县广东省珠海市、开平市、鹤山市、江门市等地区进行调查,得到局长批复后,王秋林迅速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又与法警再次出发前往广西,将周某杰进行司法拘留,并送往广东省江门市拘留所收押。下一步将周某杰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柯学文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