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落笔有春秋

作者: 策划:吴艳平、许心怡    发布时间:2026-03-11  访问次数:100

编者按

 从法学院到法院,并不意味着学术研究的终局。

 法律具有稳定性,现实却永远在向前奔跑。当法律条文与新生事物之间出现缝隙、当既有规则难以覆盖全新实践,法官不能只做被动适用者,更要做主动回应者。而这,正是法院学术——司法调研的价值所在。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本期聚焦深耕调研的女法官群体。她们在办案之余,进行调查研究和学理分析,撰写报告和论文,为解决实践难题提供方案。

 她们的写作不浪漫,但十分珍贵,因为字里行间都是理性、思辨与如何让世界变得更好的女性成长故事。

 女子落笔有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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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守护长江生态的环保法官。

 在一次例行的环资案件梳理中,我在数据的缝隙里窥见一个沉默的隐痛:多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沉睡于账户,短则数月,长则经年。判决书上写着“用于生态修复”,可钱没动,修复从何谈起?

 坐在办公室全是问题,走出去才能发现办法。我和团队跑遍所有涉及赔偿金的县市区,穿梭于法院、财政、环保之间。查阅近五年账目,访谈一线经办人员,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满了数据,也记下了基层的困惑——有钱不敢用、不会用,甚至忘了用。每一笔沉睡资金的背后,都隐含着制度衔接的梗阻。走得越深,越感到这份沉默的重量——它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对“共抓大保护”长江嘱托的无声消解。

 我们在石首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那里有一套成熟的赔偿金管理机制:资金拨付有章、项目落地有声、修复成效可溯。但,简单复制经验难以解决全市的问题。

 不仅要让钱流下去,更要让钱流得规范、透明。带着对石首经验的思考,我再次开启调研之路:深入县市区,与财政、审计、环保部门及基层法官面对面交流,反复论证制度落地的可行性。

 辛苦终究没有白费,我将调研和思考凝聚笔端,撰写了《关于荆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报告中提出三大核心举措:构建市级统筹机制打破区域壁垒,强化资金监管审计闭环,创新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实现精准对接。报告呈报后获市委书记批示肯定。

 司法者的价值,从不囿于法庭之内。正是那些判决无法抵达的深处,才更需要我们用脚步去丈量、用思考去填补。每一份调研、每一条建议,都是在为法治的长河开一道小小的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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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通过遴选进入海事法院,被派驻重庆法庭协助办理案件。作为刚转岗的初任法官助理,我敏锐察觉到海事法院与其他党政机关的差异,更深刻认识到海事管辖范围广阔、船员群体流动性强等行业特点,以及由此衍生的对科技赋能司法工作的迫切需求。在带教法官的提议与指导下,我们携手撰写《关于加强海事智慧法庭建设的研究》一文,成功斩获第二届司法保障学术论坛优秀奖,这也成为我立足司法实践、洞察工作短板的起点。

 审判实践中的每一次庭审交锋、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是捕捉问题、提炼观点的源头活水。我独立成功调解的第一起案件,是一件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此类案件是法庭受理量最高的案件类型之一,当电话那头的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调解方案时,我在倍感欣慰的同时,更深刻思索一个问题:为何同类船员劳务纠纷频发且争议焦点高度相似?基于在法庭经手的数百件同类案件,我系统梳理案件共性、剖析纠纷根源,撰写了一篇船员劳务纠纷案件专项调研文章,荣获当年长江海商法学会论坛优秀奖,这也是我以调研反哺实践的开端。

 2023年,我顺利入额成为法官,再次来到基层法庭。随着经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我思考的深度与广度也随之延伸,诸如运输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相关人员的权益保障、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后各方责任划分与损失合理性认定等实务难题,都成为我琢磨思考的方向。

 2024年,在审理一起常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我发现该案中因工伤亡的船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本该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提出不应按20倍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抗辩。案件审结后,我以该争议焦点为研究切入点,系统梳理近三年来百余件同类案件,深入剖析不同裁判思路的优劣,最终形成《超龄船员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以船员因工伤亡赔偿案件的裁判思路优化为切入点》一文,并凭借该文在国家级学会论坛上作主题分享,为同类案件裁判提供参考。

 去年,我当年论文里设想“一网通办”智慧法庭,已随着司法信息化“一张网”的正式上线成为现实。能有幸参与这个伟大的时代,提出自己的一点点思考,我感到非常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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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论文的萌芽,是我刚进法院在刑庭当书记员的时候。那时工作琐碎,但我有个习惯:喜欢琢磨。

 有一次整理卷宗,一连遇到好几起共同犯罪的案件,被害人的赔偿问题因为责任划分不清久拖不决。我忍不住想:这几名被告人应该怎么赔?是按份还是连带?被害人家属到底该找谁要钱?我把零碎的思考写成了一篇论文,意外的是,这篇业余之作竟在省级研讨中获奖。更让我触动的是,庭里的一位老法官对我说:“小朱,你写的这个,我们办案正用得上。”这件事让我明白,学术不是高高在上的理论,它是从泥土里生长出来的思考。基层法院的法官离案件最近、离矛盾最近、离人心最近,那些办案中遇到的每一个“难题”,恰恰可能是学术的种子。

 调到行政审判庭后,我又开始琢磨“官民矛盾”怎么化解。在审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案时,原告反复起诉,怨气很重。我看卷宗的时候想:他要的真的只是一份文件吗?我试着在送达、证据交换的间隙寻找和解的可能。最终,这一系列案件没有判决,而是通过协调实质性化解。撤诉那天,他对我说:“朱法官,你是第一个愿意听我把话讲完的人。”这件事让我开始系统研究行政诉讼中和解的可行性,撰写的论文《行政诉讼中和解程序的研究》也在全省法院获奖。比获奖更让我踏实的,是那些因为多琢磨一步而通过争议实质性化解促成撤诉的案件,是那些在判决之外找到的出口。

 从事环境资源审判时,我面临的新课题是:基层法院,案件体量小,类型较为单一,环资审判怎么做?我没有放弃琢磨。既然案件“小”,那就把功夫下在“外”。我把庭审搬到张家湖湿地公园、搬到被告人住所地,让乡亲们在家门口旁听,在熟悉的河湖稻田风光中感受法理。

 二十多年悄然过去,我从刑事审判庭到民事审判,从民事审判到行政审判,岗位换了又换。但在干警宿舍里利用有限的工具书琢磨论文的那些夜晚,我一直没忘。它提醒我:无论办多少案子,都要保持那股“琢磨”的劲儿——既要在审判中发现问题,也要回到审判中去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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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少年时立志做一名法官到真正身披法袍,这条路我走了13年。

 做一名专业法官,做专业的行家里手,一直是我追求的目标。在阅卷的那些时光里,我始终执着于从细节出发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几年前,我办理了一桩“凶宅”买卖纠纷。原告攥着皱巴巴的购房合同,一辈子血汗钱换的安身之所,竟是“凶宅”。

 被告却拍着桌子辩解,坚称原告早已知情,拒不退钱。因现行法律对“凶宅”披露无相关规定,双方各执一词,调解数次陷入僵局。我白天泡卷宗、抠合同、访邻里,晚上伏案梳理焦点、查阅依据,在办案笔记里记录下每一个细节。通过逐字逐句抠合同里模糊的“知情条款”,走访周边邻居核实真相,从合同细微表述中锁定线索,向当事人说理:房屋物理完好不等于心理无碍,民俗里的“膈应”,在法律上可转译为“重大瑕疵”,厘清了出卖人的法定告知义务,最终推动案件和解,了却两个家庭的烦恼。

 七年审判实践中,我养成了梳理办案笔记的习惯,厚厚的几本笔记里,记满了个案细节与争议焦点。我常从司法解释、学术论文中寻解求证,让零散经验沉淀为系统法理思考。这份坚持也有了回响:2023年撰写的论文获省法学会奖项,2025年论文再获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优秀奖,撰写的《何某诉叶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2023至2024年度全省法院优秀案例”,当年案件调撤率达63.37%。

 基层办案没有惊天动地,但沉下心调查、盯着细节发力,一样可以写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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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艳平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