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公开审理马某等8人恶势力集团寻衅滋事案

作者: 李莹 夏芬    发布时间:2019-10-22  访问次数:2568

10月18日,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徐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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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马某、徐某、马某凌经常纠集他人,在仙桃市城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殴打他人,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并形成以马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集团。

2017年8月15日,夏某(另案处理)因曾缴纳停车费与某小区保安发生冲突,邀约被告人马某、王某(另案处理)、亮某(另案处理)等人持钢管将该小区出入口岗亭的玻璃、液晶显示器、车牌识别一体机、蓝牙读卡器等物品砸毁。经仙桃市物价局价格鉴定,被毁损财物价值4019 元。

2018 年 4月19日,被告人陈某刚怀疑被害人向某某等人打麻将作假,遂打电话给被告人徐某让其帮忙,徐某又邀约被告人马某和罗某(另案处理)赶到现场。徐某、马某、罗某持三截棍、铁棍对向某某、陈某秀殴打,致向某某腰部受伤,陈某秀头部受伤。经鉴定,向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8 年6 月10日,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刘某让被告人张某权找人帮忙教训彭某。张某权邀约被告人马某、刘某胜、刘某帅和张某旋(绰号“黑皮”,另案处理),张某权还授意马某、刘某帅分别喊人帮忙,带上“家伙”。随后马某邀约了被告人徐某、马某凌,刘某帅则带上刀具。被告人一伙与彭某碰面后,被告人刘某与彭某正欲发生冲突,被告人徐某驾驶小汽车向被害人彭某等人驶去,将和彭某一同前来的杨某、曾某、潘某撞伤。随后刘某帅持刀将被害人杨某肩背部刺伤并殴打杨某,被告人马某、徐某、刘某胜、马某凌等人持铁链、棍子对彭某等人追打,将被害人杨某、曾某、潘某殴打致轻微伤。

2018年2月5日晚,被告人徐某、马某凌为帮助吴某向昌某讨要欠款,在昌某父亲家门口的墙上用红色油漆喷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逼昌某还钱。次日下午1时许,徐某、马某凌又到昌某父亲家门口摆放花圈、燃放鞭炮。昌某父亲上前阻止,被徐某、马某凌持板凳殴打。

仙桃法院受理案件后,为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在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

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