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恶守正义  扫黑护国法

--记麻城市法院周霞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 黄培英 汪建民 罗先阳    发布时间:2019-04-23  访问次数:8376

周霞,麻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办涉黑涉恶案件。2018年以来,她先后审结以戴刚为首的15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各类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麻城市法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迅速行动。周霞同志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周霞同志在父母年迈需要照料的情况下,她克服家庭困难,主动承担起麻城市扫黑除恶第一案的审理工作。该案涉案15人,起诉罪名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等多项罪名,涉案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32起,对15人造成人身伤害,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该案证据多,案情复杂。为了尽快查明案件事实,给受害人一个公正的交代,保护社会的安宁,她将行军床搬到办公室,开启“五加二”“白加黑”工作节奏,加班加点对在案证据及证实的内容,进行单一审查和综合审查,并根据“审查一部分,解决一部分”的原则,分步骤及时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次召集律师和公诉机关,召开庭前会议进行沟通。由于忙于工作,没有时间照顾住院的母亲,家人多天不见她的踪影,以为她生病了,跑到单位找她,见她正在审查高达两米的卷宗,才放下心来,没有打扰她,心疼的离开。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该案的审判长,她采用三加四审判模式组成合议庭,开庭审判时邀请人大、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被告人的部分亲属等二百余人参加庭审观摩,在为期两天的庭审中,她控庭有力,引导控辩双方就该案是否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四个特征、是否系组织中骨干成员,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的地位、作用等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查明了案件真相和事实,取得较好的庭审效果,得到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从第一次开庭到宣判的九天时间里,她吃住都在单位。该案因涉案人员多、罪名多、证据多,判决书的撰写难度大。为了写出逻辑严密,说理透彻的判决书,她将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连续七个昼夜写出173页10万余字的判决书。被告人戴某等15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分别被判处二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该案的公开宣判,被电视台、媒体同步报道,对于稳定社会人心、惩治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效果。

因周霞在扫黑除恶案件审理中表现突出,被评为麻城市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参加工作23年来,她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麻城市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还被评为麻城市“正义之星”、黄冈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湖北省人民政府涉烟案件先进个人,先后被黄冈市中级法院荣记三等功、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其撰写的裁判文书、法学论文多次在黄冈、省里获奖。

周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如今,周霞又带领审判团队奔赴扫黑除恶新战场,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柯学文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