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法院千里执行维权益

作者: 房县法院/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6-01  访问次数:3795

5月25日,房县法院门古法庭两名干警奔赴千里,前往上海市执行一起申请给付子女抚养费案件,通过现场微信视频连线,不仅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还化解了心结。

被执行人杨某与前妻昝某于2014年10月诉讼离婚,孩子由昝某抚养,杨某每年支付抚养费36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以昝某不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为由,一直未支付抚养费,昝某遂依法向该院申请执行。因杨某长年在上海市务工,执行员虽多次电话联系,对其讲明法律后果,但其一直不愿履行。2018年5月中旬,昝某到门古法庭咨询执行情况,并向干警说明自己现在因腿部骨折再次手术,加之孩子上学和生活开销较大,希望法庭能够再给杨某做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刻不容缓,门古法庭当即开通绿色通道,立刻奔赴上海,经多方打听后找到被执行人杨某。杨某开始情绪较为激动,称每次去看孩子昝某都要求先给钱,看孩子似乎都成了一个交易,所以才一直不愿意给钱。执行员当场给昝某打电话,让其通过微信让孩子跟父亲视频。视频接通后,看到孩子的瞬间杨某就激动的流下眼泪,不断的通过手机喊孩子的名字。执行员趁热打铁,向昝某讲明充分保障杨某探望权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并指出不能因父母间的矛盾影响孩子成长。双方均认识到错误,昝某表示会积极配合杨某探望孩子,杨某愿意将三年的抚养费付清,但其称自己才入职,没有这么多钱,先每月给付500元,剩下的抚养费年底一次性付清,昝某表示能理解杨某的现状,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

“我给孩子买了个礼物,请你们帮我带回去,希望她能过一个开心的六一儿童节,我会常回家看看的……”。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