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下发《通知》强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作者: 汪丽萍    发布时间:2018-11-13  访问次数:624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19日,省法院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涵三个方面,从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精神的贯彻落实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注入了强大动力和坚定信心。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发表的两个重要讲话和调研视察途中作出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省法院系统落地生根。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通知》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写入了宪法、党章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精神的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继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大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力度;高度关注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等所涉法律问题,合理和准确把握资金借贷的裁判尺度,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特殊功能,帮助支持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加强反垄断案件审理,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引导全省法院干警将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