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官赴监狱中调解纠纷

作者: 余禄 胡艳/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5-31  访问次数:4279

近日,竹山法院干警奔赴荆州监狱,在高墙内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进一步的提高了办案效率,赢得了当事人由衷的称赞。

原告常某与被告李某于1990年7月20日登记结婚,在婚后生育一子,2006年4月,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已改为有期徒刑。由于被告李某被判刑,多年来原告常某独自照顾孩子及承担生活家庭的压力,加之二人分居长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故原告常某起诉离婚。

竹山法院行政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被告李某在荆州监狱服刑,法官决定奔赴监狱开庭审理,通过与监狱的联系,邮寄送达了相应的法律文书。高墙下铁窗内环境虽然简陋,主审法官严格遵循了审判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了开庭,告知了李某相关权利义务,并对原告妻子的离婚诉求以及孩子和家庭的现状仔细讲述,庭审过程中,主审一边对李某做思想工作、一边安抚李某的情绪,同时劝导李某要积极吸取教训、努力学习、认真表现,争取早日完成服刑,经过主审法官的耐心劝说和认真开导,李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深感内疚,表示对原告常某提出的诉求表示理解,愿意解除婚姻关系,至此,一起在监区审理的民事案件顺利审结。该案的审结取得了原被告的认同,即反映了人民法院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义务落实在行动中,又更进一步加深了与群众的情感,建强了干群的鱼水关系,树立了人民法院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