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女儿救命钱 法院出手保公正

作者: 张鹏程/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6-19  访问次数:3846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人父母总在一辈子为儿女操心。然而,6月14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这样的“奇葩”案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梓榔坪村的原告杜某某(现年67岁)与被告周某某(现年34岁)为继父女关系,周某某在与前夫生下一女周某霞后便离婚,留下3个月大的周某霞后与外公杜某某及养父母生活至今。2018年2月,周某霞因疾病到宜昌进行手术治疗,原告杜某某多方努力筹集120000元用于孙女治病并要求被告周某某到医院照顾患病女儿。周某霞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将原告筹集的治疗费108000元交由被告看管。截止周某霞出院,结算共花费121712.41元,医保及扶贫政策报销费用58292.59元。周某霞出院后,被告周某某将其送回原告家中,拒绝承担照顾责任并将自己经手的剩余现金及报销返回的治疗费据为己有。同时,被告周某某为掩人耳目将现金汇入同村李某某账户中,共计58292元。

6月14日上午,长阳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榔坪镇梓榔坪村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被告周某某不仅没有承担作为母亲的抚养责任照顾好患病的女儿,反而将用于女儿治病的救命钱58292元据为己有,经认定周某某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拒不返还钱款将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庭审持续了数小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协调和现场群众的舆论压力下,被告周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当庭表示悔过并同意将58292元及相关费用单据返还原告。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当天返回钱款,案件顺利办结。

数百名群众现场目睹了庭审的整个全过程,此次庭审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真实生动的普法课。众人都为被告不当得利,侵占女儿救命钱所不齿,也为长阳法院巡回法庭干警的公正审判而点赞。这起案件是长阳法院巡回审判走进基层,深入乡村的一起典型案例,长阳法院今后将继续高举维护社会公正,普及法律知识的大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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