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行立改 ,扎实做好审计、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省法院召开审计、巡视、专项监督反馈执行突出问题整改问责追责约谈督办会

作者: 兰   飞    发布时间:2025-02-18  访问次数: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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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下午,省法院组织召开了审计、巡视、专项监督反馈执行突出问题整改问责追责约谈督办会,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2025年1月20日印发的《关于国家审计署审计、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专项监督反馈执行问题整改方案》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针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提出“立行立改 ,全面整改,真正把巡视和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的工作要求,推动审计、巡视、专项监督反馈执行突出问题整改问责追责工作深入开展。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组成员李文涛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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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涛首先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审计、巡视、专项监督整改的重要性,将审计、巡视、专项监督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此检验同志们政治站位、责任担当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尺;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真改实改,切实改变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不规范、问题突出频发的现状,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从根本上转变思想和改进作风,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李文涛进一步指出,审计、巡视报告已经正式出具,对相关问题已经作了定论。从目前整改问责追责工作推进情况来看,虽然各中级法院按照《关于国家审计署审计、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专项监督反馈执行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了整改方案,也督促各相关基层法院采取了整改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追责,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有的法院整改措施不够具体,整改力度不够大;有的法院整改工作进展缓慢;还有的法院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的法院不敢动真碰硬,问责追责力度不够。

 李文涛特别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确保整改问责追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相关法院党组一定要有斗争精神,对审计、巡视、专项监督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和参照《关于开展对审计通报的违规立案问题问责追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负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标准,结合调查事实,给予相关院、局、庭领导及具体责任人严肃处理和问责追责,坚决不能轻拿轻放,做老好人。各相关中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法院问责追责情况和处理意见认真审核把关。对不认真问责追责的,省法院将持续督促整改。审计、巡视、专项监督整改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提质增效。要以审计、巡视、专项监督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执行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审计、巡视、专项监督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要解决当前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李文涛最后强调,审计、巡视、专项监督整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法院党组和同志们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各相关法院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相关法院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省法院执行局和各中级法院要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关于国家审计署审计、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专项监督反馈执行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会上,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武汉市新洲区法院、房县法院、荆州市沙市区法院、荆门市东宝区法院、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巴东县法院、天门市法院院长围绕审计、巡视、专项监督反馈执行突出问题产生原因、整改措施、问责情况进行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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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主持会议,并就审计、巡视、专项监督反馈执行问题整改工作和今后执行工作提工作要求。

 省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景贤、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祁兵,办公室、立案庭、执行局、督察局负责同志,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正副职及青年干警参加会议。12家中级法院、31家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编辑: 蔡蕾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