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工程造价鉴定费用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10-07  访问次数:1075

今年9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3号),规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参考标准统一按送鉴金额的8‰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相比上一版12‰的收费标准(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下降了三分之一,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彰显了湖北法院为民司法的温度。

切实降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参考标准,是落实湖北省法院党组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重点,大力提升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要求的具体举措。今年5月,省法院在主题教育调研期间,收到部分法院关于工程造价类鉴定费用过高的反映。为有效降低诉讼成本,省法院积极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联系,就工程造价鉴定费用参考标准过高的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

今年8月,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就《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送鉴标的额低于6600万元的鉴定费用出现了不同幅度的增加,在整体上提高了工程造价鉴定费用。为此,省法院迅速收集其他省市的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在此基础上,经反复沟通,最终降低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参考标准,形成了上述成果。

下一步,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湖北省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研究探索司法鉴定工作降本增效的有效举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 蔡继涛 胡振琪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