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

作者: 陆 明    发布时间:2023-11-14  访问次数:8076

1.jpg          11月13日上午,湖北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会议精神和11月1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结合湖北法院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2.jpg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深刻认识、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陈文清书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科学的理论这一根本指引、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目标导向、依法办事这一时代特征、基层基础这一坚实支撑,大张旗鼓弘扬“枫桥经验”,旗帜鲜明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会议要求,要把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作为激励全省法院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强大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结合湖北法院工作实际,迅速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坚持把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真正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湖北法院的生动实践。

 会议要求,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融入人民法院司法办案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法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打造诉源治理新“枫”景。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和机制。要深化做实“有信必复”工作,坚决站稳守好人民立场,加强信访积案化解。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以高质量司法审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法院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出席会议,院机关内设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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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