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州法庭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作者: 陈广 胡珊    发布时间:2019-02-22  访问次数:5856

2月18日,蕲春县法院蕲州法庭张卫疆法官当庭调解了两起案件

上午9时,他电话联系当事人前来调解。来到法庭后,原被告的心情就像这阴雨天一样,愁绪尽写在了脸上。一见面,两人就开始“掐架”。原告冯某诉称在生意往来期间,被告童某欠其货款25000元,童某却坚称事情不完全属实。

为了弄清原委,张卫疆多次前往邻镇苏圩村了解情况,去了几次都没找到童某。四处打听得知,童某远在浙江出差。在村民的指引下,张卫疆找到了童某的家。说明来意后,童某的老母亲代收了法律文书,同意转交给童某。过了没多久,张卫疆就接到了童某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童某有些激动:“我已经还了一万多元,冯某还要我出二万五,他这不是横心进衙门吗?他要起诉就起诉,大不了就坐牢!他想混账,我就跟他拼命!”冯某则声称:“谁让他说,我要是不起诉就不是人。他说还钱了,有本事拿证据出来!”庭前会议上,两人唇枪舌剑,充满火药味儿。

眼见矛盾一时难以调和,张卫疆便拉开了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劝导。当张卫疆提出让原告冯某填写《当事人如实承诺保证书》,并告知其如违反诚信诉讼原则将受到法律制裁时,他略有迟疑。从他的言行之中张卫疆觉察出案件似乎另有“隐情”。在反复追问之下,冯某终于说出了真相,原来自己事前已扣下童某13000元的货款,童某实际欠款12000元。但为了催讨这笔钱,他前后跑了几十次,两人多次激烈争吵,还差点发生肢体冲突,他是因为赌气才按照送货单载明的金额25000元起诉的。确定事实后,张卫疆当即对两人的错误行为作出了严厉批评,并进行了当庭训诫,两人也承认了错误。看到原告承认了扣下货款的事实,被告也动容了,答应在偿还原告剩余货款的基础上另补偿其2000元的利息。最终,两人当着法官的面握手言和,表达了歉意,达成了和解。随后,张卫疆当庭制作并送达了调解书,童某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部分欠款,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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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心怡 核稿: 柯学文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