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法院为58位农民讨回土地流转金

作者: 童曙明 王会岸    发布时间:2019-12-25  访问次数:8210

1220日,英山县孔家坊乡新屋咀村农民陈云清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钱后感激地说“非常感谢英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为我追回了1717元,今年我家冬季培育买化肥的资金可以解决了。”至此,安徽商人拖欠英山58位农民土地流转金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2013年,安徽商人王某到湖北英山投资,开办企业种植花卉苗木,并与新屋咀村58个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

后王某因经营不善,未向农户支付2016年至2018年的土地流转金。58位农民集体到英山法院起诉,2018年,经英山法院金铺法庭审理,判决王某向农户支付三年土地流转金130272元。

王某系安徽六安人,因路途遥远,文书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王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但效果不佳。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找到了王某的现住址。12月中旬,英山法院执行法官出现在王某家门口,王某既诧异又心虚,最终表态愿意认真面对,积极履行。王某先拿出一年的土地流转金43424元,另外2年的土地流转金委托新屋咀村委会代为销售剩余苗木支付。现58起案件已全部结案。

 


编辑: 陈群安 李珮珮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