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模范看齐 | 刘洪斌:为民权、解民忧、暖民心,衷情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3-05-22  访问次数:61982

640 (7).jpg

 刘洪斌,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现任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从事审判工作13年来,刘洪斌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每一起案件审判中,用法理明辨是非,用真情温暖人心,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彰显司法温度,先后获评全市法院“十大公正为民好干警” “最美政法干警”西陵区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十五天高效化民忧

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640 (8).jpg          13年来,刘洪斌始终秉持着这样一条工作准则:宁可自己累十分,不让当事人等一分。他用真情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他们都把刘洪斌同志看成了能和自己谈心的好法官,能为自己排忧的好法官,能为自己“做主”的好法官。

 “法官,这个案子能不能请你办快点?我家小孩都休学打工了。”电话中传来当事人王某急促的声音。

 原告王某是一名50多岁的下岗女职工,自2010年起多次被“矿老板”赵某忽悠借钱达30万元,赵某后因诈骗罪判刑入狱,王某被骗的欠款杳无音讯,王某手持欠条多次奔走,效果甚微。无奈之下,王某抱着最后的希望将赵某诉至西陵区法院,她联系到承办法官刘洪斌:“这30万都是我找人借的,我下岗后没有经济来源,本来只想赚点利息,可哪知道……”王某几欲哽咽。“法官,请你一定快点办,自从赵某被抓后,钱就还不上了,害得我儿子连大学都没读,现在休学打工帮我一起还债。”

 为了不辜负王某的信任,确保当事人权益尽早实现,刘洪斌立即联系监狱狱政部门,安排开庭时间,力促此案快办快结,并帮助积极协调执行部门,该案从立案到财产保全、再到判决和执行,仅用了15天,最终王某的债权得到清偿。

640 (9).jpg          案件办结后,王某请来秧歌队,将两面“公正执法、廉政为民”“廉洁高效、为民办事”的锦旗送至刘洪斌手中。这两面锦旗不仅承载了群众对刘洪斌的赞誉,也更加坚定了刘洪斌致力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纠纷的信念。

法官“搭桥”解心结

“巧”用调解促和谐

 刘洪斌坚信没有辨不清的是非、没有解不开的恩怨,多年来他始终注重案件调查和调解,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力求打开当事人心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根源,用实际行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情怀。

640 (10).jpg          2021年4月13日,西陵区两家企业的负责人握紧双手,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至此,在西陵区法院的推动协调下,辖区内因停车场经营管理产生纠纷的两家企业取得了双赢。

 某公司将承租的研究所厂房整体改造为创意园区,引入创意企业100余家。某酒店亦租赁研究所厂房经营连锁酒店,将酒店前停车场转租给该公司,该公司在租赁期间内对停车场进行了改造升级,停车场租期届满后,公司拒绝退场,并诉至西陵区法院,请求判令酒店将停车场继续交由其经营管理并赔偿改造费用。

 西陵区法院立案受理后,酒店强制关闭停车场,要求公司退场。停车场关闭造成园区门口交通拥堵长达一个月时间,严重影响了交通主干道的正常通行与园区内商户经营,酒店入住率也持续下滑,甚至引发多起治安案件。辖区派出所多次出警处理,街道办事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

 刘洪斌考虑到如果不妥善调解处理,将严重影响园区内商户经营、交通安全甚至社会治安,于是决定尽早介入,进行现场调查和走访,与双方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各方诉求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通过耐心释法、巧思筹谋,提出综合性调解方案。经过多轮调解,停车场在法院介入后很快就恢复通行,双方也在庭前达成协议,酒店继续将停车场交由公司管理,公司向酒店支付租金,双方矛盾就此化解、握手言和。

640 (11).jpg 传递法治温情

为弱势群体撑起司法“保护伞”

 自2009年到西陵区法院工作以来,刘洪斌十年如一日,在距离基层群众最近的平凡岗位上,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正当权益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环节,将法、理、情融于每一起审判案件中,托起一心为民的天平。

 小黄是一名家暴受害人,因涉世未深,嫁给无业青年张某。张某性格骄横暴躁,稍有不满,便对小黄拳打脚踢。结婚五年,因不堪忍受张某打骂,小黄多次报警求助并提出离婚。离婚冷静期内,张某又继续对小黄进行打骂和威胁,小黄在向辖区妇联求助后,向西陵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640 (12).jpg          为及时有效制止家暴行为,收案当天,刘洪斌即进行调查走访。小黄在刘洪斌面前仍然瑟瑟发抖,不相信法院能够及时制止家暴行为,刘洪斌向小黄宣讲了人身保护令的强制效力后,小黄才稳定情绪。刘洪斌立即通知张某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但张某以没有时间不在市区为由予以推脱,刘洪斌向其强调法律的严肃性和后果后,张某才于第二天上午到达法院接受询问。刘洪斌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张某当庭认错,并表示会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签发后,张某对小黄的伤害行为得以制止,小黄的人身和人格权益也得以保障。

释放司法动能

助力小微企业化解“成长烦恼”

640 (13).jpg          “一份判决可能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也可能影响一个企业的兴衰存亡”,这是刘洪斌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因此,为了锻造过硬办案本领,不论多忙,他坚持每天至少抽出1个小时看书,阅读相关的经济、保险、票据、证券、房地产书籍,积极主动承办疑难案、骨头案,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丰富审判经验,最终成为了百姓心中业务精通、善作善成的好法官。

 某酒店与某社区居民委员会租赁合同纠纷中,该酒店系辖区小微企业,后因经营困难,拖欠出租人居委会租金未付,居委会将该酒店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租金。酒店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居委会按政策减免租金。酒店认为,“居民委员会也是基层政府,要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按国家政策减免租金”。居委会则坚持,“居民委员会不是政府机关,不应按国家政策减免租金,必需解除合同。”双方僵持不下。

640 (14).jpg          为助力中小微企业“活下去、发展好、能壮大”,刘洪斌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状况。多次协调,反复做双方工作,积极释法明理。认定“居民委员会每年从国家获得办公经费,政府将社区的办公经费划在街道办事处的账户下……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机关,但承担许多政府职能”,判决居委会参照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租金政策对租金进行减免。此外,考虑到继续履行合同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最大利益,驳回原告解除合同的诉请。

 刘洪斌帮助酒店顺利熬过了难关,2023年春节前夕,酒店入住率回暖,恢复了往日热闹的景象。目前,酒店经营良好,承租双方就租赁事宜达成了新的协议。


编辑: 柯学文 曹波
文章出处: 西陵区人民法院